□林钢儿
备受诟病的“择校费”,近日在省、市两会再成众矢之的。
前几天和一位老师聊天谈到了这个话题,他说,把对“择校费”不满的矛头指向学校是不对的,因为现在都是收支两条线,学校并不能从中获得多少利益,每年的“择校费”,学校都是先上缴给上级部门,然后上级部门再按一定比例(一般是30%)返还学校。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都用于学校的正常开支,并不可能用来发奖金。他认为,学校的正常开支,是理应由政府拨款的。“其实,作为学校并不想招收择校生,因为这样会影响学校的教学质量,谁不想招收那些成绩好基础好的学生呢?”
“择校费”之所以备受诟病,道理其实很简单,它不公平。诚如广州市人大代表、哲学博士曾德雄所说,高中学校既然是通过统一中考来招生,考卷一样,标准一样,招生的标准也应该是以考试成绩为惟一的标准。如果收取择校费,就会产生不公平,有钱就可以读好学校,没钱就不能读。金钱在招生中不应该发生作用,否则产生的后果就是有钱人把优质学位都占据了,这样衍生出来的问题很严重。
但是,反对取消的声音一样存在。比如说,一种意见认为,“择校费”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下的产物,在未真正实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学校之间的差距依然明显之前,取消“择校费”只是治标不治本。也许仅仅取消择校费确实只是治标不治本,但问题是,“择校费”本身又在制造着教育的不公平,使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
更有人认为,“择校费”至少体现了某种公平,普通老百姓还可以靠积攒血汗钱来达到择校目的。这与“金钱可以买到幸福”的说法一样肤浅而可笑,其实就是“金钱万能”的翻版。试问有多少普通老百姓可以靠积攒血汗钱来达到择校目的?除非你把高收入阶层也列入“普通老百姓”。
其实,早在三年前,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就说:“高中择校费将来一定会取消的。”如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有关部门在针对“择校费”何时取消的提问时,回答仍是“将来一定会取消的”或“会在适当的时候取消。”这种空泛的回答总让人感到迷惘,是“将来”的什么时候?什么又是“适当的时候”?《无间道》里,梁朝伟问黄秋生:“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我要等多少个三年?”面对“适当时候”之类的回答,我们又还要等多少个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