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规定:
●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
●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未纳入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计算机选号。
拥有一副诸如“168”、“888”等特殊号码的车牌一直是许多车主梦寐以求的愿望。记者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关于对特殊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有偿使用并拍卖的草案已经报送省政府审批,今后佛山的车主有望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得“心水”车牌。
车牌拍卖等待审议通过
早在去年,有关特殊车牌拍卖的消息就开始不断传出,一度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近日,车牌拍卖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2月6日,《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穴草案?雪》正式公布,根据《草案》第六条规定:“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未纳入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计算机选号。”
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市交管所宣教科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关于车牌拍卖的具体的实施时间和细则还没有定下来,因此不便对此事发表过多的看法。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佛山车牌拍卖实施草案已经获得市有关部门审议通过,目前正送往省政府报批。而正式实施时间估计要等到《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穴草案?雪》征求意见获得通过之后。
佛山车牌将怎么拍
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并非没有先例,东莞、珠海、淄博、上海等地都曾试行过,而上海是目前我国内地惟一一个正式实行有偿拍卖车牌号码制的城市。由于佛山车牌拍卖的具体方案没有正式公布,对于拍卖的细则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关人士认为肯定与上海的做法不同。
据悉,上海由于所有车牌进行拍卖,价格虚高,限制了私车发展,导致异地上牌严重以及行政合法性等问题引起巨大的争议。但从目前我省公布的《草案》来看,佛山车牌拍卖在实施初衷、手段和效果上都将有很大的区别。
《草案》最大的特点是规定了机动车牌号实行有偿选号的范围不得超过全部数量的20%,未纳入有偿使用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实行计算机选号。同时还规定了拍卖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两个规定解决了拍卖收入合理使用的问题,同时也不会对私车上牌产生限制。
但该《草案》并没有对无车的人是否可以参加车牌竞拍做出规定。有人认为,为了避免车牌市场出现混乱,佛山最终出台的方案应该只允许有车人士参加竞拍。
佛山靓号资源丰富
由于广东省部分群众有选择车牌吉祥号的习惯和需要,为尊重群众习惯,同时为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筹集资金,《草案》专门单列一条对车牌拍卖做出了规定。因此,吉祥号牌可有偿选号,有偿使用,所得款项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成了这部草案的最大亮点。据悉这一规定为全国首创。
记者了解到,在有关车牌拍卖的议论中,部分市民仍持保留态度,但大多数人对车牌拍卖还是表示理解和欢迎。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车牌拍卖既满足了群众需要,又保障了不愿有偿选号的群众的利益,充分利用了社会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应该是一种多赢的结果。
据悉,目前佛山的机动车牌号已经升到了以“粤EA”开头,因此市民喜爱的吉祥号码资源还相当丰富,即将推行的车牌拍卖无疑将带给广大车主一个公平获取靓号的机会。
市民:拍卖公共资源应为百姓谋利益
反对:●●●
吕先生(教育工作者):一些人士认为,实行特殊车牌号码拍卖后,低档车辆本身的价格可能还不如车牌号码值钱。这样一来,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改善车辆结构。我觉得,如果车牌拍卖是基于这种考虑,就没有任何“改善”可言。目前国家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倾向于鼓励小排量汽车发展,如果通过车牌来提高小排量汽车入户门槛,本身就与大趋势相左。
刘女士(车主):我自己不是非常富裕,不会去参加车牌拍卖,所以对这种有钱人的游戏还是不太赞成。如果是随机产生车牌,我还有机会获得吉祥号码,现在这些号码都被筛选出来,等于是剥夺了我的一次“中奖”的机会。当然车牌拍卖也不是有什么大问题,但可能会冲击到我们尚未成熟的消费阶层观念。
赞成:●●●
张先生(汽车经销商):我们的客户大多数是比较富裕的,他们很多人都希望通过花钱买到比较“吉祥”的号码。如果将来佛山出台车牌拍卖政策可以顺应这部分富裕市民的要求。
何先生(媒体从业人员):既然市民有这个需求,车牌就可以成为一种资源。手机号码属于电信企业的私有资源,车牌属于公共资源,政府有权对这部分资源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置。车牌拍卖其实是将这种资源合理的进行开发,我觉得不拍卖反而是资源浪费了。而且,用市场化手段配置短缺资源,很合乎现今的市场化经济,还可以减少暗箱操作带来的腐败。
王先生(公务员):市民愿意选号的心理实际上并不难理解,而在现实中,这种需求似乎还很难抑制。因此,如果在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中,有关部门拿出部分牌照进行拍卖,相信会得到市民的广泛理解。做到完全公平也难,只要拍卖程序规范,拍卖所得收入合理使用,车牌拍卖仍不失为一种变通。
(文字整理/江圣杰)
专家:拍卖是进步
特约嘉宾:佛山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何苏华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李律师
李律师: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尚未明文禁止拍卖车牌号码,政府作为公共资源的管理者,其有权利按照一定的方式将车牌号码予以分配。就车牌”靓号”本身而言,它不能算作一种财产、权利或者资源,充其量仅是人们对车牌数字的迷恋.不论政府采用何种方式分配,也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公平。不同的车牌号码对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这就造成部分车牌号码具有稀缺性,因此可以参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引用拍卖的形式进行分配。借鉴国内上海、广州(正出台草案)等地的做法,政府部门将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靓号码”拿出来拍卖,将拍卖收入用于公益目的,如设立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险基金等,能够为政府更好地服务公众提供额外的资金来源,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促进社会资源相对公平、合理地配置。同时也能利用拍卖程序的公正、公开、透明的操作,从根本上杜绝少数政府管理部门人员以权谋私。
在这个问题上,如果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我们赞成通过拍卖的方式对部分车牌号码进行分配。如果政府管理部门拟实施拍卖车牌号码的措施,建议参照全国各地的经验,严格按照《拍卖法》程序公正、公开、透明地操作,并保证拍卖收入用于公益事业。
何苏华:
人们观念上对特殊号码的喜好,使得拥有特殊车牌号码成为了部分人的一种精神需求。这也使特殊车牌本身具有了一定的价值,这是特殊车牌能够拿来进行拍卖的前提。从经济的方面考虑,将这种特殊资源货币化是可以理解的。
从社会公平公正的角度看,我认为车牌拍卖也是一种进步。虽然现在是电脑选号,但实际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人为的因素,而公开拍卖在某种程度上反而能防止暗箱操作,使特殊车牌资源的分配更加阳光透明。
我个人认为,车牌拍卖与《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有关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并不抵触。因为车牌拍卖是建立在车主自愿的基础上,实际上也不会增加不参与竞拍的车主购车上牌的费用。
车牌拍卖总体上体现了一种公平、公开的原则,在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人的消费需求的同时,是对这个潜在“市场”的规范。只要拍卖所得收入管理妥当,我认为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