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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二手车怎么写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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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7-13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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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年底,二手车市场的交易量又有增加,但其中不少车主和准备买车的人不知如何办理交易,对交易合同的填写也不太清楚。对此我们特意请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交易员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二手车交易合同的填写。 在北京正规的旧车交易市场内都有公司合同和工商局制定的交易合同,一般来说消费者通过中介购买二手车都是有正规合同保证的。但是在某些个人之间直接交易的形式中,往往个人之间车辆产权转移的合同容易被忽视。我们通过对一些个人直接交易的问题分析给消费者并提供一些旧车合同制定的建议。 首先,双方个人交易合同中应该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住址、证件号码、联系电话(最好是固定电话和手机两种)。交易车辆的颜色、登记日期、行驶里程、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以及交易中所需的车辆购买发票或过户票、养路费、购置附加费、车船使用税、年检、保险所截止或交纳的时间。 其次,交易中最好有中间人作保证和监督,或者委托经纪公司协助办理手续,因为这种出现问题可以由第三方出面作公证,即使出现问题也可以比较专业地解决。还应该有车辆的发动机、变速箱、车架、底盘等部件的情况鉴定(修理厂的鉴定或者旧车专业评估部门)、车辆交通事故情况和保险索赔情况。 最后,双方最重视的应该是车辆的成交价格、税费缴纳、交易地点和车辆的交接,这其中应该特别明确过户费用谁负担、负担比例,车辆所出现问题的解决方式。 特别提示的是旧车交易完成之后,原车主应该保留车辆的各种证件过户后的复印件和过户发票的复印件以及买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把车辆内属于自己的东西拿走。买方应该保留车辆所有相关的原件和卖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买方还是不放心可以到专业的汽车修理厂进行一次彻底的保养和门锁更换。 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中联汽车交易市场、石景山汽车交易园区、顺义旧车交易市场内都有标准式合同,明年政府有关部门也将出台合同样本,直接交易旧车的双方可以参考这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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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温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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