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的逻辑几乎天天可以听到——虽然见惯不怪,但听到房产大佬任志强理直气壮地说“房产就该暴利”时,还是惊得眼镜差点掉到地上,这是啥话?
任志强解释是“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房产品牌就应该暴利,好像是说房产市场还有一个“非品牌”领域,在那个领域绝大多数人都能买得起房,就像运动鞋一样,品牌鞋价值成千上万,但这种“品牌暴利”并不影响普遍人消费数十元一双的鞋。可请问任志强先生,在房产市场,消费者有选择“非品牌”普遍住房的回旋空间吗?
虽然存在品牌暴利,但从来没人说运动鞋、眼镜、背包等是暴利行业,因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自由地选择;房地产业所以连连被评为暴利行业,正在于这个行业整体性的暴利——除了选择不买房,消费者根本没有逃避暴利的空间,品牌也罢,非品牌也罢,价格都高得吓人,一色儿的都是“品牌价”。行业整体性的暴利条件下,企图以“品牌就应暴利”偷换“行业整体性暴利”的概念,实在荒唐。
任志强的意思似乎是:消费者别总嫌房价高,要消费品牌,就必须承受高价——可我想,如果在品牌和廉价两难中选择,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宁要廉价不要品牌。更多人的心声应该是:求求房产商,让我们住“没有暴利的非品牌房”,品牌还是留给少数富人吧。
退一万步讲,即使房地市场存在价格悬殊的“品牌”与“非品牌”,“房产品牌就应该暴利”也是站不住脚的。创建一个品牌需要投资,但这种“投资”肯定不应来自以暴利对消费者掠夺,而应是商人自己的投资。创立了一个品牌后,有了公众认同和美誉度,再定一个较高的价格,从而以较高的利润收回投资并终生获益,哪有一开始就通过掠夺消费者来创品牌的?□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