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招敏枝
近日,北京地税局发布通知,从12月1日起,北京市首次对个人出售二手房将要征收土地增值税,这引起了很多佛山市民的关心,纷纷咨询本报佛山是否也将实施“土地增值税”,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

秦东升/摄
据了解,该政策对既不能提供购房发票证明,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的,将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的1%征收率计征土地增值税。对此居住在普君的市民梁先生表示,根据北京的政策,目前转让二手房除了常规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外,还要开始征收土地增值税,种类繁多,如果在佛山实施此政策,二手房成交必然会受到直接影响,虽然该政策仅仅在北京实施,但无形中给想买二手房的市民心里笼上了一层阴云。
据记者了解到,虽然佛山目前没有出台相关政策,绝大部分受访市民纷纷表示,北京率先试点,全国随后开征的可能性不小。根据以往的经验,房地产政策会循序渐进地在全国实施,各地的情况不一,可能也会在时间、税率上避免“一刀切”的模式,实施仍然有较大的可能性。
业内人士指出,该政策的实施,表明了政府打击房产投机行为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时加强了房产经纪市场有序交易的管理。很多市民由此担忧该政策是否会助推房价上涨。“对于今年的二手房交易来说,税收政策可以说是一环扣着一环,和二手房个税一样,土地增值税在北京征收将会出现一波过户潮。卖家可能把这一增加成本加入房价,房产置业的成本将会继续增加,导致二手房价再次攀升,这对于我们这些买不起一手房的消费者来说,未必是好事。”梁先生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