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有朋友向笔者倾诉,他刚搬到一新建小区居住不久,发现小区有多辆小车多次被人恶意戳穿轮胎,有时只戳穿一个,有时戳穿两个甚至多个。他与其他业主商量后,初步断定很有可能是物管公司在夜深无人时集体戳穿停在小区门前(属于城市公共设施)人行道上的小车轮胎。
究其原因,那位朋友说,应该是业主拒绝购买地下车位,也拒绝将小车停放在小区已划好的露天收费车位上,而选择将小车停放在免费的车位,而这些车位恰好在小区正门的门前。大家都抱着这样的心态:反正也有保安在旁,不停收费车位也没问题,小偷也不敢作案。所以物管公司出此下策,充当起了“执法部门”的角色,但此“执法部门”的执法手段并不光彩。
据笔者了解,像上述情况不在少数但无奈投诉无门。笔者也对佛山地下车位销售情况做了调查,发现佛山有不少新建小区地下车位销售情况一般,采取多种促销手段仍不起效,究其原因主要是佛山室外停车收费业务尚处于起步发展中,业务主要集中在旧城区中心地带;此外,城市化程度有限,大多数新建小区又位于旧城区边缘地带,所以在新建小区附近道路产生了许多“免费”露天车位。有了免费车位,业主自然不愿意多花10多万元购置停车位。
出现这种情况,与市民停车收费意识不高有关。在广州、上海、深圳等城市,停车收费业务发展成熟,无论在地面还是地下停车均要缴纳停车费,停车收费在上述城市已是司空见惯,因此有广州朋友过来佛山游玩时对随便停车不用缴费感到愕然。但佛山也有自身的发展情况,停车收费业务发展不成熟,执法部门对违章停车处罚力度不够,市民停车缴费意识不高等原因导致物管也当“执法部门”的现象。与此同时,业主们对物管的“执法”大多意见甚大,业主怀疑物管公司是幕后“黑手”也非捕风捉影。试问有什么人会在深夜故意多次将所有停在路边的小车的轮胎戳穿?
站在物管公司角度,这边露天收费车位人丁稀少,那边露天“免费”车位却车满为患,既不利于小区地下车位的销售也不利于物管公司的运营,所以才有可能出此下策“刺激消费”。如果物管公司真的充当了一回“执法部门”,既是狗抓老鼠多管闲事,也与道德、法律相抵触,情理不容。笔者想起了《无间道》电影里的一句话:出来行,迟早都要还的。
业主与物管公司几乎一直维持着博弈的关系,两大利益团体无时无刻都在你争我斗,什么时候业主与物管公司才能和平共处?(陈锡琳) (责任编辑:温爱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