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柯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纷纷出台各式各样的“拯救”楼市的措施。其中不少让人眼前一亮,如上海明确表示“通过减少土地供给来减少供给,从紧经营性商品住房项目的土地供应”。减少土地供给,地方政府的短期财政收入可能受到影响,但是却可以缓解供需的比例。这是比较切合经济规律的。
但有些地方的“救市”就显得比较大胆、超前。如郑州为加快消化存量商品房,表示各市区政府应“优先购买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已建成或在建普通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房源。”
这条政策最直接的作用就是减少商品房的空置量,另外一点就是“帮助”了部分地产商渡过难关。这里有些问题可以讨论,一是“市场上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有什么衡量标准?是以其购入价钱、户型面积、地产商的纳税额或者其他因素来衡量?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谁不想分一杯羹?要订出一条多数市民和地产商都认可的买房标准,并不容易。另一个问题是政府用来买房的钱是纳税人的,如何确保这些钱花得其所?这些钱花在其他公共项目上,是否更有价值?
以上只是在众多的“救市”政策中挑两条说说。目前,中央已经明确表示,允许地方政府尝试“救市”,所以不少地方政府“活用”政策、见招拆招,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救市”条例,将宏调政策悉数化解。当然,政策有迟滞效应,可能要等半年以上才能看到实际效果。
不管怎样,笔者认为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救市”都应该把握好一个度,操之过急不行,无动于衷也不行,因尽量遵循经济规律,该挤的泡沫还是要挤,该扶持的还是要扶持,不搞“一刀切”。
(作者为佛山地产界资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