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玉君
"两年前我买房时说是普通住宅,交了6000多元的契税,结果两年后我的房子变成了豪宅,要多交6000多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自本报11月7日《套内130㎡算不算豪宅?》刊出之后,读者陈先生对自己的房子到底是不是豪宅也有了疑问。
业主:
普通住宅变成豪宅?
2005年12月,陈先生在顺德某小区买了一套套内面积106㎡,建筑面积128㎡的三房二厅,以套内4100元/㎡的价格成交。由于该楼盘是实行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因此在买房时,陈先生也一并将契税交给了开发商。当时售楼小姐告诉陈先生,房子属于普通住宅,只需要交1.5%的契税就可以了。但在2007年8月办理房产证时,陈先生却被告知,这套房子要按豪宅来征收契税,要求陈先生再多给1.5%的费用。
这让陈先生很不理解,于是他询问售楼小姐。该售楼人员告诉陈先生,因为顺德区在2006年4月12日出台了市民买房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的标准,硬性指标与国家规定的一致,而软指标实际成交价格要在3791元/㎡(套内面积)以下才属于普通住宅。陈先生的房子价格为4100元/㎡,超出了标准线,因此要按豪宅来征收契税。但陈先生后来又得知,在此后的几年里,顺德区的普通住宅标准根据当时的房价每半年有一次调整,如在2007年1月,低于4292元/㎡可享受普通住房优惠。陈先生有点糊涂了:征收契税是按照合同签订的日期还是办理房产证的日期?我的房子是在2005年12月买的,而豪宅标准2006年4月才出台,如果是按合同签订日期,那我应该不用交豪宅契税。如果是按最新的那份,即当时办证时应该按2007年1月出台的那份来征收,当时的标准价格已经高过我购房的价格,那么我的房子也不算是豪宅了。
区财政局:
按合同签订的日期来确定
带着陈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顺德区财政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房子能不能享受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从价格指标来说,是根据购房合同的签订日期来确定的。陈先生的房子确实属于豪宅,是根据2006年4月出台的那份文件来征收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该工作人员解释,当时国家是在2005年5月出台新的普通住房优惠标准,要求从6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于涉及到成交价格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在2006年初拿到顺德区建设局对2005年6月至12月的成交均价,再进行核算、制定,报区政府,三个部门进行联合发文,因此顺德区的标准是在2006年4月出台的。虽然是2006年4月才出台,不过执行的时间则是从2005年6月1日起效。考虑到一些市民是在几年前买的房子,最近才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在文件有这样的备注:2005年6月1日前在顺德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了备案手续的,按以前的优惠政策执行。该工作人员解释,除了2005年6月1日前在交易中心有备案的房子,其它的房子都要按照新的标准来征收。像陈先生这种情况,则要按2006年的标准来执行,不能享受普通住宅的优惠标准。
记者将结果告知陈先生,他觉得豪宅制定以价格为标准之一不是太合理,一套50㎡的房子,如果价格超出豪宅价格的标准线,也属于豪宅。一套小房子也说是豪宅那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关于豪宅的标准制定,按价格来界定确定存在不少问题,如该平均价格是否具有权威性?房价的变动比较大,相关部门能否及时更新?有业内人士曾经提出,可以学习其他城市的做法,以面积为唯一标准界定可能更加合理。
相关小知识:
禅城与南海、顺德享受普通住宅的标准也有一些小差别,顺德区的指标之一面积只有套内面积,这是因为顺德区作为广东省试点区域,买房只计算套内面积,入房产证也只有套内面积,因此在考虑是否为普通住宅时,也只要套内面积这个指标。而禅城区与南海区则有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两个指标,记者从两区的财政局了解到,只要套内面积或是建筑面积任一个指标符合,面积这一项就达到普通住宅的标准。当然,面积仅仅是三大标准的一项,只有三项标准都符合,才能享受普通住宅的优惠。
由于成交价格属于市场行为,变动比较大,因此,一般每隔一段时间便要进行更新,如顺德区是每半年根据建设局的交易数据更新一次,现在最新的已经调至6749元/㎡(套内面积);禅城区为7478元/㎡(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