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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地产宏观调控静悄悄
2007-06-27 09:17 来源:佛山日报
  编者按:

  今年5月份,全国房价再次快速上扬,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6.4%,深圳、北海涨幅位列前茅,涨幅均超过10%,此外,一些特大城市恶炒楼花现象再度抬头。今年以来,全国房价再度飞涨,楼价全国一片红,而另一方面今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措施却静悄悄。然而在楼价快速上涨的背后,有关部门已在全国各地大片摸底,有关专家表示,中央将会在年底找出全国一些主要城市楼价飞涨的原因后,可能会出台一系列更具针对性的措施。而与此同时,各部门的一些调控措施已在静悄悄中进行。

  □点评/本报记者 梁瑞卓

  广东“九条新规”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

  事件回放:

  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水电气等不得擅自加收费用……广东省物价局6月7日正式出台“九条新规”,旨在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新规从7月1日起实行,原1997年版同时废止。

  此次颁布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针对当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明确经营者在新建商品房交易、产权转移等方面的价格行为责任和义务。新规在九个方面明确了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范,如:明确进一步完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明码标价制度;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规定经营者取得预售许可之后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或收取定金,有约定销售价格的,应当按认购书约定的销售价格执行;明确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收费;规定经营者必须切实兑现销售时的价格承诺。

  广东省物价局将在近期组织一次房地产价格专项检查,该局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开展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包括物价责任人和物价员制度在内的各项价格管理制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符合《规则》的做法,要责令其限期整改。

  事件点评:

  广东出台的“九条新规”,与近段时间八部委联合调查的房地产市场“非正常、非市场”因素,不谋而合。在广东广州、深圳等地,由于楼价的快速上涨,短期内令炒房者财富巨增,大大催生了一些非规范的市场行为,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广东“九条新规”的出台,有望抑制房地产市场的“非市场”因素,回复市场的正常秩序。

  八部委联手摸底,调查“非市场” 因素

  事件回放:

  6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发布调查数据:2007年5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4%,涨幅比上月高1.0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0%,涨幅比上月高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经济适用房、普通住房和高档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0%、7.2%和6.5%。分地区看,所有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均上涨。而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8%,涨幅比上月高0.7个百分点;环比上涨1.3%。而非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3%,环比上涨0.9%。办公楼、商业娱乐用房和工业仓储用房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7.8%、5.1%和3.3%。

  在全国楼价快速上涨的背景下,包括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内的八部委,将联合对5月房价涨幅较快的城市进行调查,以摸清5月房价快速上涨的真正原因,其中“非市场、非正常的因素”将成为本次调查的关注重点。

  据媒体报道,本次检查的重点在于市场层面,即调查是否存在“非正常、非市场”性的因素推动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因此,开发商在楼盘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捂盘惜售”、“违规认购”、“内部及高管违规炒作”的问题,将成为检查的重点,一旦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而早在今年3月,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其中就包括联合检查落实情况。

  事件点评:

  检查之所以将市场秩序置于首要位置,实际上是有关主管部门在房价普涨的背景下,嗅到了“非正常、非市场”因素的味道。

  据悉,今年以来,炒房在深圳越演越烈,不少发展商、中介也都加入其中,有媒体报道深圳就曾出现联手坐庄炒作房价的情况:某些客户联合起来,要求中介人员“只要有小户型(两房以下)就购入”;更有消息称,同在深圳南山区的某楼盘,更是在正式预售之前,便撤走所有销售人员,而可售房源均落入中介之手。

  部分城市楼价的飞涨,“非正常、非市场”因素起到了很重要的推波助澜作用,这次八部委联手调查,摸出“非正常、非市场”因素后,可能会出台一些针对性措施。

  装修房契税要按总价算

  事件回放:

  目前二手房交易中的确还是存在为了少交税而存心做低交易价格的现象。比如实际谈好的交易总价为100万元,但在格式合同上仅写80万元成交,再签个补充协议称装修费补偿20万元,那么在申报契税时,契税仅按递交上去的格式合同上定的80万元来计算,而非100万元,交易双方便可少交点税。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作出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强调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市场人士分析,国税总局此举应是针对一二手房交易中存在利用“装修条款”做低房价以避税的行为。

  事件点评:

  在装修房的销售中,的确存在部分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两部分价格,表现的形式是格式条款里的房价加上补充条款里的装修费用,这样也许购房者报税的时候,只按前一部分的房价来计算契税。这种“合算”的做法也成为一些开发商推销装修房的手段之一,也是炒房一族避税的一个主要手段。去年开始,国家为了大力打击炒房行为,在营业税、契税等方面出台了系列强硬措施,但打低购房总价,无疑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炒房的税费风险。

  两局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监管

  事件回放:

  最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以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备案和监管相关事宜。

  《通知》规定,严格控制外商投资高档房地产,严格控制以返程投资方式并购或投资境内房地产企业。境外投资者不得以变更境内房地产企业实际控制人的方式,规避外商投资房地产审批。外汇管理部门一经发现以采取蓄意规避、虚假陈述等手段违规设立的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将对其擅自汇出资本及附生收益的行为追究其逃骗汇责任。

  《通知》指出,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业务,应当遵守商业存在原则,依法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按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业务。

  事件点评:

  中国房地产热,以及人民币升值,不少外资大量流入中国,进入到房地产市场,令火热的中国房地产火上加油。近两年,这些外资到处寻找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土地拍卖市场上十分活跃,助长了地价的快速上涨,不少地方地价一年翻一倍。最近商务部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外资投资热现象。

  8家银行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

  事件回放: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中国银监会日前对被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的8家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挪用短期贷款进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和其他渠道的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和北京银行等2家机构,将给予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对涉及中国海运(集团)公司挪用贷款资金申购新股的招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等6家银行驻上海部分分支机构,将给予罚款、暂停部分业务和拟取消高管任职资格的处罚。

  调查结果显示,2001年以来,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以建设核电站为由,累计从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等商业银行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共计51笔,金额23.66亿元。经查,在全部贷款中,有87.32%的银行信贷资金被企业挪用,其中6.12亿元被划入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房地产企业,1.32亿元被挪用于证券市场和其他方面。

  事件点评:

  近几年,“暴利”一直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个代名词,未涉足房地产行为的不少企业想方设法进入房地产行业,而房地产企业也想法设法加大房地产投资力度,他们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银行,房地产投资资金过剩,导致中国房地产行业迅速走热。挪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绝不仅仅是个案,银监会对银行的调查也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种信号。

(责任编辑:温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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