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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与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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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陈锡琳
本月12日,佛山市物价局组织的整治商品房交易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结束,被抽查的11家房地产企业均未按有关规定在公开位置公示价目表,11家企业被责令整改,此举向佛山众多房地产企业敲响了警钟。记者日前的调查显示,自省物价局7月份印发《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真正严格执行的楼盘为数不多。
部分楼盘执行不到位
《规定》指出,开发商必须于预售前提交表格申请《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该公示表主要包含房号、建筑面积、价格,按照规定格式印上企业物价员的姓名,以及物价部门和企业的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
记者实际调查结果是绝大部分楼盘自制公示表,里面只简单包含有户型、房号、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与售价,并盖上企业公章,并将该“公示表”置放于销售中心显眼位置。不少楼盘负责人表示,该做法是佛山市业内的普遍做法,因为从取得预售证到递交资料给物价局申请审批,在销售时间上可能会赶不及,而且楼价也有在公示表中体现,满足了市民的知情权。
要将销售信息如此详细地公开,不少开发商表示并未习惯,目前还是习惯过去的口头式告知。有发展商坦言,印制公示表会增加很多成本,如果开发商认真执行的话,只是举手之劳,反而是习惯、申请手续及售价能否及时更改等问题导致目前该《规定》实施得不到位。
公示表没有提到能否升价
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打算长期在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企业,销售信息向消费者公开是一个营造品牌的好机会,增加一张公示表并不会对开发商造成负面影响,反而能增加消费者对项目的了解,从而增强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对树立品牌影响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反过来,销售信息不公开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更可能会影响销售进度、伤害发展商的品牌美誉度。
细看《规定》,里面只要求明码标价,却没有提到能否升价的问题。就是说,如果该楼盘的供求关系出现变化时,仍然可以调整价格。目前楼盘与政策打擦边球的做法明显就是为了可以随时随地地为提价做准备,市场一贯作风是有新地块创新高后当天即有楼盘迅速跟着调高楼价,如果要经过物价局审批重新制作公示表则会延误升价时机,这是政策与市场的矛盾所在。
要品牌还是要经济效益,取决于开发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