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报记者 成金荣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成熟,商品住宅要明码标价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国内很多城市都已开始实行。很显然,商品房就是一件商品,只有在销售过程中明码标价,房地产市场才能更规范。
9月初,佛山市物价局转发了《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并于9月3日开始执行。
很多佛山人买房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看中的房子究竟要花多少钱,一问销售人员,其就会翻开那本随身携带的本本,看的时候遮遮掩掩,最后报给购房者一个数字。这个数字几经讨价还价,最终落实到了售房合同上。然而,同一种户型,楼上的值多少钱,对面的值多少钱,购房人都无从得知的。很多开发商都大声表示,商品房就是一件商品,却很少人会把它当商场的商品一样销售。《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出台之前,商品房买卖双方的不透明和信息极端地向开发商倾斜十分严重。
佛山物价局组织的整治商品房交易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刚刚结束。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期间先后检查了佛山五区共11个楼盘,发现所有楼盘都未按照相关要求在醒目位置公开价目表或公示表,甚至个别的新建销售楼盘存在不明码标价和标价不透明等问题。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佛山的楼盘开发商,能做到明码实价销售的很少。有些开发商即便在某些方面明码标价,但是一旦触及售楼价格“雷区”,比如市民想知道楼盘广告上宣称的房价范围与最后成交价存在的差距等,为了确保自己利益,开发商就会采取不同程度的回避策略。
据称,此前有关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文件,并没有说要明码标价。另外,由于楼盘售卖速度是相对较快的,以前当一个楼盘尚有部分房屋未售出,有其他市民询问这部分房屋价格时,房地产商都只会给一个“范围价格”,而不是“实际价格”。
据佛山市物价局公布的文件,今后佛山市内新建商品房的住宅、商铺和与住宅、商铺配套使用的停车位、车库的销售,“必须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
在佛山市物价局公布的材料中,在价目表、公示表的监制方面,明确经营者需提供如下资料: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书原件一份,商品房宗地土地证复印件一份,商品房整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一份。
同时,价目表、公示表将按属地管理,由当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实行监制,经监制后经营者才能印制和使用。价目表各项内容,必须采用印刷方式,不得涂改、粘贴、挖补。经营者需要改动价目表中的内容,须重新报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
商品房销售必须明码标价,才能让商品房真正地成为一件商品,更重要的是像商场的商品一样销售。买卖双方公平地拥有信息资源,让买卖过程在全透明中进行,规范了市场,相信日后有关于这类型的投诉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