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昨日开放专栏《要有一套就业服务政策》,令人深感振奋。作为一个今年7月毕业,至今失业的硕士,我寒窗苦读了十数载,现在竟然没有一己安身立命之地,说实在的,我除了羞愧也就只剩羞愧了。可这会,突然有这样一篇文章为失业的学生作制度和环境上的开脱,即使这本不是文章的初衷,仍让我激励和鼓舞。
而在此之前,除了怪罪这个社会需要就业的毕业生太多,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的不完善,就业中各类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身高歧视和学历歧视之外,我实在不愿承认自身的综合素质太差。否则,我的自尊和自信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毁灭性打击。
其实,我也不算太差。我也曾在报刊、网络等媒体发表了若干像模像样的文章,也担任过“芝麻大”的学生干部,并且在毕业的前两个月,也委实敲定了一份工作 ———某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可是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闷头苦干实习了两个月之后,人家又断然地宣布不与我签约,要我马上走人。时至离校的7月,心急火燎地打电话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学院辅导员,答曰:“没有办法!”于是,卷起铺盖,又开始找工的灰暗日子。后来了解到,依据《劳动合同法》,我实际上可以得到双倍的工资赔偿补助的,可在当时,没有人告诉我,这当然包括我一直信任的学校就业部门和老师。
学校在就业中的帮助有多大,我至今没有搞清楚。在就业的过程中,就业指导中心的最大作用似乎仅仅限于发布各类的就业信息以及组织大型的招聘会,至于提供优质而专业的就业指导课程,以及关于就业的政策、法律,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咨询等方面则很少涉及。倘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能多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咨询服务,比如如何处理毕业生实习或者试用期间的劳资问题、聘用和解除聘用方面的法律纠纷问题,这恐怕才是当下急需正视和处理的棘手问题。
□王雄 (责任编辑:杜伟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