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的进程中,“烂尾楼”问题不容回避,市人大代表建议——
本报讯 记者王洪军报道:近日,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朱志山、于凤、李健梅等提交了“关于解决佛山市‘烂尾楼’工程问题的议案”,建议借鉴广州、上海在解决“烂尾楼”问题上取得的成功经验,解决佛山的“烂尾楼”工程问题。

在佛山禅城区这座被群众称为“四通大厦”的高楼,已成为我市烂尾楼的标志性建筑物。(本报记者 甘建华 摄)
【现状】
禅城区“烂尾楼”逾40万平方米
据佛山市建筑业协会不完全统计,光禅城区的“烂尾楼”建筑面积就超过40万平方米。如城门头西路国际商业中心的建筑面积约9.43万平方米;江湾路明珠大厦的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汾江南路经贸广场国际酒店的建筑面积约1.9万平方米;汾江南路兆银酒店的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普澜路糕点公司商住楼的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仅上述所列“烂尾楼”工程就拖欠承建款约6000万元。
【建议】
政府牵头或转让或拍卖
建议政府组织专门机构,采取督促复工、转让、托管、拍卖、拆除等措施,对市内烂尾楼盘的逐一清理。今后政府要将解决和预防“烂尾楼”作为今后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首先,对没有诉讼纠纷的项目,限定时间让业主自行复工;对存在诉讼和纠纷,但诉讼标的低于项目价值的项目,由政府指定中介机构进行处置;对经过反复协调仍没有可行解决方案的项目,强制其引入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设立单项资产房地产公司或封闭单项契约型基金,采取证券化模式解决“烂尾楼”问题。
其次,解决“烂尾楼”时优先解决拆迁户的补偿安置问题和承建单位被拖欠工程款问题;问题楼盘项目拖欠政府地价的,在全额收回地价本金的前提下,免除因拖欠地价款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及相应土地使用费,甚至可顺延土地使用期限的起始时间等。
【记者调查】
“烂尾楼”产生新的社会问
据了解,这些“烂尾楼”形成于20世纪九十年代初房地产泡沫时代,且大部分地处繁华路段,一直以来裸露在风雨中,“呲牙咧嘴”,残败不堪。
“四通大厦”旁一住户认为,该烂尾楼除了影响市容市貌外,对他们的生活影响不大,但他表示有好几次遇到追讨工资不果的工人想冲进工地拿值钱的东西。而承建单位被拖欠的工程款迟迟无法追回,一方面生产资金出现紧张,面临破产的威胁;另一方面却又不得不拖欠工人的工资。
【他山之石】
穗沪经验可供借鉴
据有关专家介绍,佛山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处理“烂尾楼”问题。
广州市解决烂尾楼的四大措施:一是对建设周期超过一定时间的项目进行调整,对确定为烂尾楼的开发商和投资人进行提醒,敦促其尽快解决问题。二是对烂尾无力自救的项目,由烂尾楼的债权人,包括银行、购楼业主等,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进入司法程序。对于拖欠政府土地出让金和配套设施费的烂尾楼项目,政府也可以债权人的身份,先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是由人民法院按正常的司法程序,正式刊登公告,对烂尾楼项目限期组织评估,公开进行拍卖,并按照拍卖结果,依法对债权人的权益进行清偿。四是通过拍卖售让烂尾楼的企业,允许按照正常程序,由相应的政府主管部门理顺手续,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后续开发建设和经营。
上海市、区两级政府也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和招商中心,对停建、缓建的项目进行逐一清理,分门别类加以盘活:第一种方式是为开发商寻找合作伙伴,获得资金后复工。第二种是由法院裁定或通过拍卖等方式,引进地产基金等新的投资者接盘“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