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案人:市政协委员周晓山
【现状】佛山向现代大都市迈进后,必将面临越来越多的重大国际国内活动或赛事等,将常出现聚集数万名群众参与的集会。对其背后隐藏着的严重社会安全问题,如果不能有效预防、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佛山市在切实建设好社会公共安全网络中,强调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建设,但对于大型的集会的安全应急未明确提出。
【建议】 公共安全问题应该加强重视,应该制定相关的地方条例,做到防患于未然。将大型集会、公共设施的水、电、煤气管道等易引起突发性事故的内容,列入应急机制的建设中。条例必须明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这些活动的组织者、单位提出防止、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的具体要求,以及一旦发生险情所应该采取的措施。同时还需明确,如果活动的组织者及其单位违反规定,必须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以落实其责任心。 (实习生刘辉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