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人:市人大代表刘海生、梁祥提、梁明国等
【现状】近几年,有些社区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时遭遇到社区居民的强烈反对,迫使正在筹建的医疗卫生机构撤出。究其原因,一是市民担心医疗卫生机构进驻社区后会引起病菌的传播、医疗污水和垃圾污染环境,病人的出入影响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二是居民在购房时,没有被告知生活区内要开设医疗机构,入住后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为邻,觉得权益被侵犯。
【办法】政府尽快出台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整体规划,规划除考虑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外,应尽量不在住宅区内开设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规划应清楚注明预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或房)的位置、规模及类别,确保房地产发展商和市民的知情权;对在已建、在建或扩建的社区内开设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尊重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见,不要强民所难;房地产发展商在宣传,出售商品住宅时,不得隐瞒楼盘内有规划规定要开设的医疗卫生服务用房的详细内容。 (本报记者王丽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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