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原有的“文明村”、“卫生村”基础上,佛山今年将建成首批80个“‘十好’和谐文明村居”。并特别为此安排了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2010年,佛山将有60%以上的村居符合“十好”要求。这是记者从佛山昨天(10日)召开创建“十好”和谐文明村居活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佛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称,“十好”村居创建事关长远,各级政府应给予大力支持。
“十好”创建村民受惠
昨天,佛山市委、市政府正式下发创建“十好”村居的通知,并详细规定了“十好”标准。初定在2010年,全市“十好”村居达60%以上,今年建成首批80个“十好”村居。以后一年评选一次。
至于如何方算“好”,亦分别有详细规定,例如“社会事业”要好,就需普及教育、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必须有效保障贫困家庭的受教育权利、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就学,外来工子女入园、入学率达98%,每千人有医技人员1.52人以上;而社会风气好,则要有守望相助、家庭和睦的氛围,并特别要求,须形成文明祭祀风气,火葬率达100%.另外,“十好”村居还对卫生厕所普及率、自来水普及率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冼瑞伦在会上称,进行“十好”村居建设,是为了让更多的农村居民享受到现代城市文明的成果。
基础设施重点向村居倾斜
他表示,要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各级政府新增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事业支出重点向村居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投入比重。“村居办公、服务、党建经费和村居基层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要纳入各地财政预算,禅城、南海、顺德每个村居每年经费不低于20万元,高明、三水不低于15万元。资金来源由所属地区、镇(街)财政预算安排。”
据了解,佛山农村经济基础比较雄厚,2006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5651亿元,集体经济每年可支配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就有361个,50万元以上的达到1360个。在南顺等先发地区,部分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已经开始整体规划,建设农民公寓,城市化特征明显。目前已有36个村居已建或在建农民公寓。冼瑞伦表示,虽然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不断改善,但农村文明仍然滞后于城市文明,因而,进行“十好”村居创建设,也是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力度的重要表现。
■“十好”
经济发展好、社会事业好、生态环境好、社会风气好、村容村貌好、班子建设好、民主自治好、法制建设好、公共服务好、治安秩序好。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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