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淦 实习生陈嘉就 通讯员小玲、燕萍、健莹报道:《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是禅城区执法部门对抛洒垃圾行为进行处罚首日,共查处乱丢弃生活垃圾3宗。
首宗:货车“洒”垃圾被罚
在7月19日晚,石湾执法分局在东平河大堤上巡查,发现了一辆小货车装着满满一车废弃布料,发霉发臭的烂布溢出了车箱,随着车辆行驶沿途洒漏。执法人员立刻上前对该车辆进行查问,获悉该货车司机准备趁着黑夜,把废弃布料运到澜石奇槎地段倾倒。
执法人员对此进行立案处理。昨日上午,该司机到石湾执法分局接受处理。执法局查明事实认定,该货车司机随意抛洒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该司机处以200元罚款。
市民:被罚50元才知是违法
昨日上午9时许,张槎分局执法员巡查至张槎槎湾路青柯路口时,发现有人把两袋生活垃圾随手丢在店铺前的一条河涌边。执法人员马上上前对当事人进行了纠正教育,派发温馨提示。
经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错误,捡起刚丢弃的垃圾,走到旁边不到20米的垃圾桶丢弃垃圾。对此,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元的简易程序处理。当事人现场做笔录后,到银行交纳罚款。
对于成为首名被处罚者,该名当事人告诉记者,以前都是这样丢垃圾,现在才知道是违法。虽然被罚,但该市民还是支持对乱倒垃圾的行为进行处罚,还表示“我自己以后一定按规定丢弃垃圾”。
据统计,执法周行动首日,共处罚乱丢弃生活垃圾3宗,教育纠正当事人的违法行为34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