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邓露 通讯员 苏存扣) 在位于原市31小的祖庙东华里拆迁指挥部,记者看到,陆续有不少居民前来与动迁人员草签合同。祖庙东华里动迁奖励公布后已一个月了,片区内许多被拆迁户都基本了解了拆迁补偿方案,据悉,目前,该工程已发放货币补偿款1亿元左右。

■昨天下午,东华里拆迁办内挤满了人,工作人员忙碌地为准备签约的住户解释合同内容。本报记者 刘紫婷 摄
500拆迁户拿到首付款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目前为止,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工程的货币补偿款已经发放了1亿元人民币左右,片区中已经有签订正式合同的500多户被拆迁户拿到了首笔拆迁补偿款。而这些补偿款都由财政作为强有力的“后盾”。此外,还有近2000户的被拆迁户草签合同,合同审批工作也正在进行。 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负责人刘梦五表示,在这些签订合同的被拆迁户中,约七成左右选择了货币补偿,同时,选货币和产权置换两者之间的比例仍在变动中。“由于此次改造工程涉及的片区范围大、居民户数多,有些居民对一些政策的细节尚未明确,相信通过刚出台的动迁问题处理指南,大部分居民关心的问题都会明晰,从而使动迁进程更加顺利。”刘梦五说。 用补偿款买房免征契税
“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刘梦五表示,而选择产权置换的,则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偿面积部分免征契税。 据介绍,被拆迁人以自己的名义,用拆迁补偿款重新购置住房的,持拆迁安置补偿合同、身份证、户口本等办理免契税手续,但购房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需补交差额部分的契税。此外,购置房屋时间在拆迁许可证公告之后且已完税的,可凭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等材料到财政局先申请免税,再办理申请退税手续。
此外,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07〕127号《关于解释〈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批复》有关规定:“当地或异地重置房屋的,其成交价格或补偿面积没有超过规定补偿标准的,均可按规定免征契税”。即选择货币补偿的,如果去禅城区以外的佛山市其他四区购置房产,也可享受免税政策。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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