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体育 | 娱乐 | 图片 | 才智 | 分类 | 佛山传媒 | 女性 | 心愿星 | 品周刊 | 论坛 | 记者在线
 休闲 | 消费前线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旅游
|  IT  | 走遍佛山 | 艺术 | 爱墙 | 情侣墙 | 广告 | 数字报
您现在的位置:佛山在线新闻频道民生新闻
发文禁野泳 用心良苦难在执行
2008-07-15 08:54来源:佛山日报
者认为顺德教育部门此举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执行上需要各界合力灵活操作
  7月10日,在容桂四基德胜河边,几个小孩正在河中玩耍。
  文/本报记者 刘海波

  图/本报记者 程 铭

  核心提示

  昨日下午,顺德船厂附近河段发生小学生溺水身亡事件,一名12岁的小学四年级男生划上生命“终止符”。近年来,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如何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管理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为此,顺德区作出了新的尝试。近日,为防止学生野泳发生意外,顺德区教育局首次明文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到河涌游泳,一经发现和查实,学生将受到严肃处分。这条规定如何执行?究竟能起到多大作用?该规定一出台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讨论。

  案例: 少年野泳溺亡

  昨日下午,顺德船厂附近河段再次发生小学生溺水身亡事件,一名12岁的小学四年级男生就此划上生命“终止符”。

  下午3时半,记者接报赶到德胜河顺德船厂附近水域时,仍有两辆消防车与一辆警车、一辆120急救车停在岸边。消防队员与当地治安队员划着小艇在出事水域打捞出事少年。一名神色黯淡的中年男子在水边烧着纸钱,嘴里嘀咕着“不会游泳,还下水,你好傻!”

  据现场一名治安员介绍,该男子就是出事少年的父亲,姓王,来自贵州,事发当时正在附近工厂上班,其儿子12岁,读小学四年级。

  目击者王先生称,昨日下午2时20分左右,三个年龄相仿的小男孩来到顺德船厂的水边,其中一个男孩很快便跳进水里游泳,但另外两个孩子说自己不会游泳,一直在岸边徘徊。最终这个姓王的小孩还是忍不住下水了,一会就不见了踪影。

  昨日下午5时许,经过打捞人员的不断努力,溺水者最终被打捞上岸,但此时他已停止呼吸,留下的是给亲人们带来的无尽伤痛。

  措施: 发文严禁野泳

  类似的悲剧不止一次地上演过。7月4日,顺德区教育局发布暑假通知,首次明文严禁中小学生到河涌游泳。

  记者从《关于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暑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发现,《通知》明确今年暑假放假时间,要求学校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其中《通知》第二条明确指出,顺德区内河涌水道交错,溺水是学生安全的最大隐患,各校要特别加强防溺水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明晰家长的监护责任,尤其是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严禁中小学生到河涌游泳,一经发现和查实,要对学生进行严肃的纪律处分。

  “这是顺德首次明令禁止学生在没成人看护下私自去河涌游泳,希望借此能对学生和学生家长起到震慑作用。”顺德区教育局秘书科负责人说,顺德河道众多,往年都有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今年水情特别严峻,暑假期间正值台风多发期,前往河涌游泳的危险性加大,我们出于保护学生安全才发此通知。”

  据顺德教育局相关数字统计显示,往年学生溺水事件中,98%为外来务工子女。“因外来工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孩子管理,外地学生对顺德水道认识比较缺乏,这些都是引发悲剧的主因。”顺德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焦点1: 新措能否管用

  对于顺德教育局这个通知,包括教师、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纷纷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类似的通知年年我们都会发给家长,但作为硬性规定今年是首次,希望能真正引起广大家长的重视,尽量避免悲剧发生。”容桂某小学校长李先生认为,教育局发文作出硬性规定,并表明处罚力度,有利于给部分漫不经心的家长重重地敲响警钟。

  王先生与妻子都是从四川来顺德工作的外来工,平常忙于上班,根本没太多时间来看管儿子,“尽管我们也经常对孩子说不要下水游泳,但孩子的自制力毕竟很有限,除非他从骨子里认识到野泳的危险性才会自觉。”

  因此,作为家长的王先生有着不同的观点,“光靠‘临时抱佛脚’式的文件规定,孩子们很难一时半会就完全接受,我觉得学校应更注重在平日的教学中,不断给学生渗透各方面的安全自保意识,这样潜移默化的效果应该会更好、更持久。”

  对此,容桂教育组组长余锦团告诉记者,容桂境内河道众多,容奇水道已成为事故多发的黑点。为此教育组多次要求沿岸学校平日通过班会课、出板报、发放放假通知要求等形式,灌输安全意识。

  顺德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容桂教育组的安全教育工作,平日在全区范围内均有广泛开展,不过仍未引起家长尤其是外来工家长的足够重视,“这也是此次下规定的主要目的,唤起广大家长的高度重视。”

  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科长袁唤建也表示,其实在我市日常教学中,学生安全教育一直以来都是个重要课题。特别是邻近假期,教育部门都会下发一个安全警示的通知到各个学校,学校往往都会给每位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安全警示信,提醒家长加强学生假期的安全管理。顺德区教育局此次发文规定“严禁中小学生暑假期间野泳”,其实就是结合当地水道众多、溺水意外多发的特点制定出来的,完全是出于爱护学生的目的制定,因为学生放假期间发生意外是与学校没有关系的。同时,也是想再一次提醒广大家长,切实做好假期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焦点2: 措施谁来落实

  按照《中小学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学生在放假期间于校外发生意外,学校并无责任。但顺德教育局仍在暑假到来之际颁发了如此 “强硬”规定,这也同时引出一个新的问题:学生的假期安全问题,学校教育义务与家长监管责任之间,到底该如何平衡?

  前几日,有群众向容桂教育组反映,一群孩子在容桂四基的河里野泳。当地教育部门立即指派最近学校负责人带领老师前往调查,最终确认野泳的几个孩子都是在附近学校就读的外来工子弟。学校立即对这几个孩子的违规行为予以登记,待新学期正式上课后,再作处理。

  为了更好地把“通知”规定落到实处,容桂教育组还组织正在放暑假的部分老师,自觉不定期地上堤围义务明察暗访,调查在校学生暑假期间的野泳情况,但这些工作同样面临着一些难题。

  “即使我们发现有孩子在河里游泳,也不能立即冲上前去制止,以免孩子害怕受到处罚,往深水处逃避。”容桂四基小学一名参与巡查的教师表达了自己“义务工作”的无奈,“要是家长们此时出来制止,那效果会更明显。”

  为了更好的减少中小学生野泳现象,容桂教育部门还联合水利部门在各“黑点”设立警示牌,请求社区治安巡逻队不时到堤围巡逻,特别加强中午天气炎热时段的监管,“光是在危险水域岸边设置警戒牌,容桂街道就已花费十几万元。”

  说法:

  人文关怀之举

  值得赞扬推广

  

  佛科院社会学专家张喜平教授认为,暑假是溺水事件高发时期,每年都有不少年幼的生命被大水无情夺走。顺德教育部门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首次明文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到河涌游泳”,这是一种学校教育的延伸,完全是出于一种老师对学生无私的爱。对于自制力相对较差的中小学生来说,有可能明知道私自下水野泳会受到处理,但仍会情不自禁地下水游泳,造成意外。因此,教育部门出台的这个规定是“死”的,但操作方法应该是“活”的,规定的执行者不应只是教育部门,而应是包括家长在内的全社会各界人士:社区民警、治安队员、热心群众、媒体记者等等。

  张教授认为,顺德教育部门此次明文规定,看上去有些死板,实际上是一种高度体现人文关怀的“人性之举”,值得赞扬与推广。

(责任编辑:吴少贤)
下一篇:自来水夹泥沙 千户居民断炊
 
声明: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佛山在线---佛山日报"
发表评论:
200字以内
网友呢称:    匿名发表   
请您注意: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本站管理员有权在不通知发帖人的情况下保留、删除或转载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您的留言通过本站管理人员审批后发布,请勿重复留言。
相关新闻  
· 安度暑假要留心 安全保健不放假(2008-07-14 15:59)
· 学生哥到河涌游泳要受处分(2008-07-01 14:43)
精彩推荐 更多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本站邮箱在线论坛网上订报广告服务
佛山在线 版权所有©2000-2008 Foshan Daily.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址:佛山市卫国路1号 佛山日报社佛山在线 联系电话:28366152 报料热线:8380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