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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言蜜语狂骗8富婆近400万
2008-09-11 10:09来源:佛山日报
叶某隐瞒结婚事实虚报年龄骗取信任,被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8征婚女被骗金额示意图
  本报记者曾伟荣 通讯员陈笑尘

  

  其貌不扬爱吹牛的广东徐闻中年男子叶日海隐瞒结婚事实,夸大年龄,利用婚介所认识单身富婆,以谈婚论嫁的名义诈骗8人达380多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叶日海日前被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8单身女掉进骗婚陷阱

  为使年龄与征婚女相仿,1963年生的广东徐闻人叶日海虚增十岁,称自己生于1953年。2004年,叶日海通过婚介所与何某认识,并发展为同居关系。恋爱时,叶日海对她甜言蜜语,称他的爷爷是台湾的退休将军,他有继承大笔遗产的权利,还拿出经销白酒的资料,包括其交付给酒厂700万元押金的凭证,并承诺会用心做生意赚钱,与她结婚安度晚年。

  在取得何某信任后,叶日海以其经营的广州万信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她提出借钱,并承诺年底收回投资并还款。据何某称,2004年2月4日,她分两次将已故丈夫留给儿子的积蓄190万元借给叶日海,叶日海则向她儿子立下借据两份,并以公司作担保。据叶称,这些钱已用于芦荟白酒的市场开发和广告宣传。

  之后,叶日海以公司有困难,面临倒闭为由,多次向从何某借钱,何某考虑到190万元已借出,况且两人很快会成为一家人,在加上担心之前借出去的钱无法收回,于是先后三次借给叶日海共计38.2万元。2004年9月至10月,叶日海以公司被人告到法院和被工商局稽查等为由,向何某多次骗钱。2006年5月,何某发现叶日海“人间蒸发”,意识到自己受骗,于是向南海警方报案。

  检方指控叶日海诈骗何某268.05万元,但因部分借款未立借据,仅有何某或其亲属陈述,证据不足,法院最后只认定叶日海骗取何某197.1万元。

  然而受骗的不仅仅是何某,据法院查明,2002年底至2007年期间,叶日海隐瞒其结婚事实(2004年12月离婚)虚报年龄(自称1953年出生),在省内多家婚姻介绍所登记征婚,以谈婚论嫁的名义,与包括何某在内的8名征婚的单身中年女士建立恋爱关系,虚构种种事实并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所谓的万信隆公司资金周转不灵或业务急需资金等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钱财,诈骗金额合计人民币386.5833万元、港币2.5万元、美元6000元。

  骗子其貌不扬爱吹牛

  事实上,检方指控叶日海诈骗了9人,金额合计人民币488.9121万元、港元2.5万元、美元6000元,由于其中一郑姓女子当庭翻供,并帮其请律师,故法院只认定叶诈骗8人。

  据了解,叶本人虽然其貌不扬,但口才出众。他向法庭交代,“我这个人没有什么优点,就是爱吹牛,谁知道被害人都信了!”

  他说:“女人都有防备心理,所以我要夸大自己的年龄,这样容易拉近与被害人的距离,上了年纪的人对我就放心。”

  每次为了骗钱,他总是在骗取对方信任,和对方谈婚论嫁之际,讲生意上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然后用“我要做生意赚钱,现在人都是你的,那赚得钱自然也是你的”等动听话语,让对方乖乖交出钱来。

  拒不认罪被判无期徒刑

  庭审时,叶日海辩称万信隆公司是正常经营,其与各被害人是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所借款项均用于公司业务。法院审理后认为,万信隆公司经营不善,一直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叶日海隐瞒真实年龄与婚姻状况并虚构事实与被害人同时建立感情,在取信被害人后又虚构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各种借口,骗取被害人大量钱财,且没有真正投入公司经营中,得手后其又想方设法中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一般的民间借贷。

  法院认为,叶日海虽然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但拒不承认诈骗行为,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且其诈骗了多名被害人,给被害人造成巨大损失,犯罪情节严重,故不予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叶日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扣押叶日海的小车由扣押单位变卖后退赔各被害人,对没有起获的赃款赃物继续追缴。

  宣判后,叶日海不服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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