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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自称是乞讨儿童父亲的男人与乞讨儿童们在救助车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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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晚9时左右,在禅城区季华五路与汾江南路路口,执法人员现场劝阻2个正在拦车乞讨的男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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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被收容的乞讨儿童在市救助站里玩耍。 | |
编者按
当你漫步禅城街头或正驾车在各大道路口时,可能会碰上一个或者几个乞丐。这不仅影响了佛山的城市形象,而且其中还隐藏着许多诸如治安环境、交通秩序等问题。
8月8、9两天,禅城区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劝阻行动。一连两天,本报记者不仅参加了联合行动,而且多方为你了解其中不为人所知的“真情”。
[劝阻救助]
28名乞讨者近日返乡
鉴于街头行乞特别是唆使儿童在路口乞讨行为存在众多安全隐患,前天晚上和昨天下午,由禅城区民政、公安、执法及祖庙、石湾镇街道等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行动组,对近来聚集在岭南大道、季华路、汾江路等城市繁华路段、十字路口进行乞讨的人员进行劝阻,并将这些流浪乞讨人员送到市救助站,以开展进一步的帮扶救助。
救助站工作人员经过与这些乞讨人员沟通后了解到,前晚行动中劝服的20名乞讨人员(15名小孩、5名成人)全部来自贵州凯里。当晚,禅城区民政部门就连夜与贵州省凯里市民政部门和救助站取得了联系。由他们派出的5名工作人员已在昨晚赶到佛山市救助站。
由于集中行动迅速有效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先期送到救助站的几名成年流浪人员甚至主动联系其他相识的流浪者,劝说他们到救助站接受帮助。截至到昨天18点30分,有8名同样来自贵州凯里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住进了救助站。在昨天下午的第二轮行动中,联合行动组在魁奇路、绿景路、祖庙路等繁华路段,没有发现类似的乞讨人员。
据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在这批流浪乞讨人员中,最小的只有6个月,最大的也不超过14岁。他们都是在近期跟随父母、长辈南下“讨生活”。在办好相关手续后,这批流浪乞讨人员将会尽快离开佛山集中返乡。
据了解,多个部门的联合劝阻行动将维持一段时间,并视有关情况的严重程度,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措施,坚决遏止乞讨行为的蔓延。
[现场观察]
街头乞讨险象环生
前晚8点多,记者在季华路和普澜二路交界处的红绿灯位置见到,一个蓬头垢面的,身穿校服的左手残疾女孩正在向等待红绿灯转弯的车主行乞;在季华货仓门口,一名男子拉着二胡正卖唱;在机动车道上,3名小乞丐正以鸡毛掸扫车乞讨;马路对面,一名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跪着,面前写着“求5块车钱回家”。
在季华路与汾江路交界处,记者同样发现有拿鸡毛掸子的小乞丐正在讨生活,当记者试图与他聊天的时候,这名大约只有七八岁的小乞丐在昏暗中瞪了记者一眼,一言不发,直接闯过滚滚车流,向十字路斜对面的汾江路口跑去,一时险象横生。
而在斜对面的汾江路口,记者发现,那里居然也同时有4名拿鸡毛掸的小乞丐。在季华路好又多前面,记者又发现了两摊乞丐,一摊是抱着小孩的妇女,一摊是抱着小孩的中年男子。
小乞丐背后疑有人操纵
前晚8点30分,记者在季华路和普澜二路红绿灯交界处,暗中观察3个以鸡毛掸扫车来乞讨的小乞丐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在季华货仓对面的花坛上坐着一位30多岁的妇女,总是一边低头刺绣,一边不时探头寻找着3个小乞丐的身影。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观察,记者怀疑这名妇女一定和3个小孩有关,于是便以想买她刺绣品为由与她搭话,妇女说自己是贵州人。兜了半天圈子之后,记者问起对面那三个小乞丐的事情,妇女神色慌张,并坚称自己与她们没有任何关系,之后不再理睬记者。
就在这个时候,禅城区的联合执法队伍把三名小孩都强制带走了,从妇女身边经过的时候,一名小孩惊慌地叫了一声:“妈妈!”
其后,这名妇女慌慌张张离开了花坛,朝普澜二路方向快步走去,记者尾随在后,一直跟到通济桥附近,这名妇女发现了记者,突然狂奔起来,拐弯跑进李宁体育学校所在的小巷,消失在黑暗中。
而在昨日下午,记者在佛山市救助站继续采访的时候,却再次看到了这名妇女,她是过来领取自己的孩子的。当时,这名妇女还与住在救助站里的另一名同样是贵州籍的乞丐杨胜才很熟悉的打了一个招呼。
[与乞丐面对面]
小乞丐竟称自己20岁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佛山市救助站。40多岁的杨胜才是因为唆使儿女乞讨而在前天晚上被送到救助站的。据他自己说,他是贵州凯里人,是一个星期之前,花了200多块钱,带着10岁的儿子和8岁的女儿坐火车到佛山来的,这是他的第一次离家外出谋生。“想趁孩子放假的时候出来讨点钱,8月16日孩子开学之后又带他们回去读书。”
但是,这显然并不是真话,因为,按照他的说法,一天的收入只有六七块钱,从上个星期到8月16日,一共只有半个月时间,这样的话连车票都要亏掉。当记者指出这一笔“糊涂账”的时候,他嘿嘿笑了。
而且,可疑的是,这名号称平生第一次出门、并且没有读书的苗家汉子,居然说得一口颇为流利的普通话。
那些小乞丐虽然年纪都很小,但是个个都显得非常老到。一个大概只有12岁的小男孩说,他是自己一个人走路来佛山的,并不认识这里任何人,也不认识与他同来的这些小乞丐们,还说自己在马路上乞讨,每天只能讨到一毛钱。
当记者问他今年多大时,他竟然毫不犹豫地告诉记者他今年20岁了。
街头乞讨惯用六法
1、装病、展示肢体残疾:例如,怀抱一个瘦弱的小孩子,或者把脚翘到肩膀上。2、展示真伪莫辨的悲惨经历:例如,用粉笔在街头上写故事。3、卖艺:例如,拉二胡。 4、主动提供服务:例如,在红绿灯口为来往车辆用鸡毛掸子扫车。5、想家:例如,用粉笔写着“求5元坐车回家”。6、强讨:例如,几个小孩拿着小钵把路人团团堵住要钱。
[市民视角]
善事宜做到慈善机构
人物:刘先生
身份:公司职员
乐善好施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也许正因为如此,确有人会突然间动了恻隐之心,随手施舍一毛、两毛钱。对此,刘先生认为,这不是什么乐善好施,而是一种助长不劳而获的行为。禅城街头为什么会变得乞讨人员越聚越多,就是因为有太多的“善人”,使得乞讨人员觉得乞有收获,讨有效益,从而使得乞讨人员乐此不疲。那些确有乐善好施精神的人,不妨把这种善事做到福利院或是慈善机构去,让更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何不划定“非讨区”
人物:招先生
身份:某保险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对于多次遇到停车小孩乞讨的行为,招先生一开始带着怜悯都会给小孩几块钱,但看到此风越盛,招先生已经觉得这种行为已经开始为城市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现在车这么多,这些小孩在马路口这么行乞,本来就很危险,有时候小孩子还不顾安全,车开动之后还停在大路中间,好几次都差点碰到他们,被迫突然刹车,前面怕撞到他们,后面有追尾的危险,这样的行乞不应该啊。”招先生说,影响交通只是其中一个问题,你看现在的路越修越好,但是乞丐就越来越多,这不成为跟城市建设相反的一种“景观”吗?
招先生认为,乞讨是全世界都存在的现象,作为一个人性化的政府不应该把所有的乞丐都逐出城市。但是不能因为乞丐现象影响城市建设,可以考虑将城市的中心区域、繁华路段划定为限制乞讨的“非讨区”,加强管理,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降低乞讨人员对社会秩序和形象的影响。
[律师说法]
强行乞讨可处
5日以下拘留
人物:李律师
身份:禅城区某律师事务所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李律师认为,区有关部门在行动中可对那些确因生活困难而乞讨要予以一定的帮助,或与当地的有关部门联系,使乞讨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而对于那些威逼、组织他人乞讨,甚至用恶劣手段致人伤残,并利用他们进行乞讨的人,要移交公安部门坚决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专题撰写:
本报记者 张扬、王亚亮、张智轩、
范银燕、郭筱钰
实习生 陈月葵 通讯员 孙勇、张晓平
专题摄影:
本报记者 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