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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土地房产证见证土改热潮
2008-09-04 10:17来源:佛山日报
  杨先生收藏的1953年土地房产证。
  文/图 本报记者麦凤庄 通讯员潘翠明

  宝物名称]1953年的手写体土地房产证

  [宝物主人]:丹灶杨先生

  [称宝理由]中国首批土地房产证,见证农村土地改革成就    

  家住南海丹灶荷村的杨先生,珍藏着两张55年前的土地房产所有证。昨日,记者来到他家看到了这两张珍贵的藏品。

  这两张土地房产证纸面有点破损,证上盖有“南海县人民政府”的红章。与现在的房产证、土地证不同的是,当时是“两证合一”。证上清楚地写着旱田、水田、山地有多少,房屋坐落位置等内容。“本户全家所有土地共计可耕地十二坵十二亩三分二厘三毫,房产共计房屋一间地基一坵一分四厘八豪,均作为本户全家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杨先生介绍,这两张土地房产证是父辈在新中国成立分到田地后,由当时的南海县人民政府颁发的。他的手中还有当时领土地证时的缴费收据。

  据了解,国土部门每年都会收到几份旧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但上世纪50年代的相当少。丹灶国土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杨先生珍藏的是新中国首批颁发的土地房产证,当时正兴起农村土地改革热潮,每个分得土地房产的农民都领到了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时至今日,旧证被新证取代,已经失去了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杜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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