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劫车
买主要试车 卖家定路线
危险指数:黄色
【作案特征】
此类劫车案通常利用一个“诱”字实施作案。
1、假扮摩的乘客,搭乘摩的时故意将头盔扔在地上,趁摩的司机捡拾之机,将摩托开走。
2、去年,我市出现较多的是利用买二手车为名,诱骗卖家试车,然后在偏远路段,借机搭载作案同伴,然后看准机会对卖家实施抢劫。
【典型案例】
试车男子拔刀抢劫车主
2007年7月初,事主林某准备将一辆旧款740系列宝马车出卖,于是四处寻找买主,后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自称“小林”的顺德北滘男子,双方约定于8月13日中午在龙江试车。
8月13日中午1时许,林某按约驾驶宝马车来到龙江镇文化广场路段,在此等候已久的由“小林”介绍的3名陌生男子装模作样试好车后,双方即约定以8.5万元的价格当场在车上交易。当林某坐上车后座时,3名男子立即凶相毕露,后座2名男子将林某夹在中间,迅速从身上抽出2把尖刀顶着林某。歹徒将林某挟持到佛山一环公路乐从路段并抢走其身上1200元现金和2台手机后,将其推下车后逃去,林某立即报警。
8月14日中午,北滘派出所北滘社区民警中队获悉,涉案宝马小车已被套上南海号牌出现在北滘,于是立即组织警力在北滘林上路路段设卡,将该车截停,当场抓获嫌疑人陈某及车上3名男子。
8月15日下午,专案民警在乐从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在乐从一钢铁市场抓获该案的主要嫌疑人何某。据查,何某于几年前认识了北滘人陈某,后陈某欠下其一些债务久拖不还,为使陈某尽快偿还债务及维持自己公司的资金周转,双方约定由陈某物色急于出售旧车的车主,而何某则负责找人进行抢劫,事成后双方平均分成。
【最新数据】
根据警方数据显示,2007年,我市共发生26宗以“试车”为名,诈骗或抢劫机动车辆的案件,市民务必小心防范。
【防范指引】
摩的司机搭客时,夜晚尽量不要前往偏僻,缺乏照明的路段。遇到客人头盔不慎落地,可由客人自行捡拾,若实在不行,应将摩托钥匙拔下,上好车头锁,才离车捡头盔。
针对二手车买卖,警方则建议市民要时刻提高防范意识,应选择正规二手车交易机构进行交易。在买主要求“试车”时更应提高警惕,如果交易小汽车,最好多叫一两个人和买主一起试车,试车路线应自己选择,防范不法分子借“试车”之名行诈骗或抢劫之实,减少被骗被抢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