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5日上午10时许,关国亮案一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关国亮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两项罪名,涉及金额接近3亿元。同庭被诉者还有其上海籍合伙人马跃。
据指控,关国亮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期间,涉嫌职务侵占300多万元。 2006年9月23日,保监会开始对新华人寿资金运用问题进行调查。经查发现,关国亮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八年间,累计挪用公司资金130亿元,或被拆借给形形色色的利益伙伴入股并最终控制新华人寿;或用于大规模违规投资,至案发时尚有27亿元未能归还。
关国亮虽向保监会承诺归还挪用资金,但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内一再食言。2006年12月27日,关国亮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此后,保监会于2007年5月24日宣布,由保险保障基金以市场价收购新华人寿问题股东手中的股权,解决资金挪用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至今只有14.5亿元划至新华人寿账上,仍有大量挪用资金尚未归还。
2008年10月27日,关国亮案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至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二中院于当日正式受理并立案。
法律人士介绍,关国亮的两项指控中,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为十五年有期徒刑;至于挪用资金罪,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