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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画:黄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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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亚亮 吴礼晖
祁晨旭 周志慧
22家乳制品企业身陷“奶粉事件”,奶粉行业诚信体系轰然倒塌。引人思考的,仅仅是企业的良知吗?有多少知情者洞悉这一行业内半公开的秘密,但秘而不宣?
我们也许不是三鹿事件的相关人。但奶粉事件发生,归根到底就是人的道德问题,我们会不会在今后的“四鹿事件”、“五鹿事件”中,在利益的博弈中,同样扮演着一个类似的不光彩的角色?
“圣人教育”不可代替“公民教育”
奶粉事件之后,家住禅城区道济坊的居民王先生一直在思考着这样一个问题:从小学一年级到大学毕业,老师都是教我们做品德高尚、见义勇为的好人,但为什么现在整个社会的责任感沦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充分表明,我们的公民教育是值得反思的。我们所受的教育都是关于如何做‘圣人’、‘英雄’,而不是如何做一个公民的,结果是大家既做不了圣人,又不会做公民。”
“公民最重要的是权利和义务这两样东西,而我们高谈的仅仅是奉献。这种教育最终‘奉献’了什么?我们现在很多人听说美国人是主动纳税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老师只教我们奉献而不教我们履行义务。至于个人权利,则几乎成了贬义词,在集体利益面前,‘个人的合法权益’实际上就是贬义词。而所谓的合法权益和不合法权益的界限就更加模糊不清了。”
王先生说,好莱坞电影里面那些好人、英雄,大多数实际上也只是在履行义务、申张权利,但是显得血肉丰满;我们的电影里的好人、英雄都是在“奉献”,但大家都觉得都是编造出来的。
王先生认为,在呼吁重建责任感的同时,也要鼓励公民大胆申张自身合法权利。以前也是“人人为我”,但大家都回避这个问题,回避只能造成保护个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缺失。只有尊重个人的合法权益,才有可能完善权益的保障制度,也才有可能“迫使”相关的他人履行自身职责。“实际上,这次毒奶粉事件之所以能够大白天下,也就是因为群众对生命财产权、知情权的合法追求。”
仅凭公民道德心难破博弈怪圈
在奶粉事件当中,问题奶粉的生产者、知情者以邻为壑,认为不让自己的孩子食用奶粉就行了,但问题是抱有这样想法的并不只是他们。佛山科技学院社科系张喜平教授指出,对于其他产品而言,奶粉生产者也是消费者,而当前社会上假冒伪劣产品比比皆是。
难道要听任整个社会陷入一个“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博弈之中?能否有人主动站出来,打破这个怪圈?假如你是普通市民,发现有人用工业污水种菜是否会举报?假如你是企业员工,发现企业偷排或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违规,是否会不动声色?
“假如碰到有人用污水种植蔬菜,我一定会立刻举报的,要是蔬菜有毒,大家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了保障。”南海桂城某五金制品公司做行政工作的王小姐表示。但是,假如发现自己所在公司有偷排污水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她就不会举报了,“我会向公司建议停止这种行为,如果影响很大的话,外面的人应该会举报吧,反正我自己不会做的。”
面对“假如发现自己所工作的企业在产品中添加某种毒素或会有不良反应的添加剂时,是否会站出来举报”的问题,禅城区某食品公司从事糕点制作的谢师傅沉思之后,坦白承认:“应该不会举报,毕竟我还要顾及家人的生活问题。”
加强法制建设保障社会道德
市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天他不断受到亲朋好友的质问,他们认为牛奶事件的出现主要应该归结于质检部门的监管缺失。对此,刘先生显得很无奈,“查出来有问题的企业大部分都是免检产品,他们拿免检作为挡箭牌,质检部门也没有办法。”
但是不管怎么说,在企业、政府、社会公众的多方博弈里,企业出了问题,政府部门目前作为最主要的裁判和监管者,实在难说毫无责任。
张喜平说,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我国社会的道德水准整体不高,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道德和良知的约束显得非常脆弱。政府部门肩负的最重要任务,应该是加强法制建设。
张喜平认为,发达国家国民表现出相对较高的公民道德,也是在法律的约束下,加上很长一段时间的道德建设才形成的。以同属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为例,在“脱亚入欧”思维的影响下,日本一直注重引入西方的法制建设,通过严厉的法律为社会道德建设提供保障。
专家视角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周大鸣教授指出
制度设计要使
“好人易做,坏人难做”
“在转型过程中,伦理道德体系、法律制度体系都远远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是这次毒奶粉事件爆发的一个根源。”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周大鸣教授分析认为。
道德体系与法律制度均待完善
改革开放30年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变迁。
作为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周大鸣对当下社会道德的失落颇感痛心,“随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传统儒家道德体系崩溃,文化传承断裂,市场经济大潮随后匆匆涌来,很多东西都没有准备好。”
“但是,在市场经济下,问题应该主要从制度上去找。”周大鸣认为,制度、法规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游戏规则。建立游戏规则的目的主要是防范,而不是事后去抓人,“而我们现在都是出了事之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恰恰说明了我们制度的不完善。”
“没有哪一个国家会开一次会议就会通过几十部法律法规的。”周大鸣说,这表明我们正在努力恶补制度的漏洞,但是这些法规往往是从国外匆匆移植过来的,并不完全适合我们的国情。
现行游戏规则“抑善扬恶”?
古语云,世事如棋。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每个组织均为局中人,持续不断进行动态的博弈。社会伦理道德体系、法律制度体系无疑则为博弈的游戏规则。在最简单的“囚徒困境”博弈模型里,如果规则设计得当,博弈中的两个“囚徒”可能都会选择坦白,而非抵赖,也就是说,选择“善”而非“恶”,因为抵赖面临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但是现实中,现在似乎很多的人或者组织都选择了“恶”,或者不作为,而非“善”。
“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周大鸣说,的确,现在很多企业选择制假贩假违规经营而不是守法经营,很多人也是专门想着歪门左道而不是老老实实地去赚钱,社会诚信体系崩溃,社会责任感沦丧。“为什么会这样呢?也许真的是‘做好人太难,做坏人的成本太低而且收益太高’了。”
按照博弈论的解释,这无疑是因为游戏规则的设计出了问题。
制度设计要“让好人做得舒畅”
那么,如何重新设计博弈的游戏规则,使得“做好人比做坏人容易”呢?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也非常具有挑战性的问题。”周大鸣说,“但很难一下子开出一剂‘药到病除’的良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一下子走完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各种问题集中涌现,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面对过的难题,主要还是靠我们自己慢慢摸索。”
周大鸣认为,今后制度设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让好人做得舒畅,让坏人活得艰难”,舆论导向也很重要,“不要老是让人觉得见义勇为、履行社会责任总是会惹上麻烦一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