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岚岚报道:作为佛山中考改革亮点,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昨日起正式启动。从本学期起,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将取代传统德育考核。
初中阶段学生全部参与
昨日,市教育部门召开会议正式启动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并对相关细则进行了补充说明。
作为佛山初中毕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本学期起,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在佛山所有初中学校正式全面启动,初一到初三的学生同时参与。
据悉,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分为学期评定和毕业总评两部分。学期评定以学期为单位,根据《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手册》要求,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评定等程序,综合形成学生的学期综合表现评定等级。
毕业总评是在初中阶段六个学期综合表现评定的基础上,综合学生三年来的表现,形成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总评定,填写《佛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总表》,作为学生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从2007届初中毕业生起实施毕业生综合表现总评定。
今年是我市首次进行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工作,昨日,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在动员会议上透露,今年只是试行,初三学生的综合表现评定只作为高中录取的参考内容反映在考生电子档案中,不会作为录取依据。从2008年起,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将正式应用在考生电子档案中,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明年起评定手册取代学生手册
综合表现评定工作本学期正式启动,这意味着,以往跟随了初中学生多年的学生手册将告别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手册。
据介绍,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手册的五大模块涵盖了以往初中德育考核手册的所有内容,还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细化了“法定不良行为”和“法定严重不良行为”,作为评定等级的对照标准。同时还将学生的环保意识和心理健康等纳入考核内容。2008年起,初中生德育考核手册正式停用。同时,评选“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也将以佛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总表为依据。
家长每学期写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每个模块的学生表现总评不再是由班主任说了算,而是由“自评”、“互评”和“师评”三部分组成。每学期学校都必须及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家长审阅后再将审阅意见反馈给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如发现在班级的综合表现评定过程中有不公正的行为,可向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申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