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瑾报道: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人大代表应怎样联系群众?……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下发的《关于加强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意见》,为代表们履行职责提供具体指引。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相关工作文件,对加强和规范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的活动提出新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表示,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代表工作的实际,制定这个《意见》是很有必要的。
《意见》全文共7条。其中第一条规定代表在会议期间工作的内容,也是法律的规定。其他6条则重点进一步明确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
如强调代表在闭会期间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要设立专业小组,根据代表不同行业和专业特长,有针对性发挥代表专业知识的长处;代表可以通过由代表小组召开座谈会或由代表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要把执行职务与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不得以执行代表职务的名义开展个人的职业活动等。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市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形式和内容。卢汉超强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有利于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富裕和谐佛山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