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今年1月1日,《求是》杂志刊发了胡锦涛总书记的《继续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一文。文章提出,“要把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结合起来”。
解放思想,就是要把人的思想从一些“框框条条”中解放出来,倡导实践精神。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解放思想,倡导实践,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从30年改革开放实践看,我们实行的政策,有很多都是从基层和群众中总结提炼出来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安徽凤阳县农民的首创。佛山是改革开放的核心地带,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农村经济股权固化等产权制度改革都是基层爆发活力的充分体现。
当前佛山和全国一样,改革处于攻坚阶段,甚至由于发展程度较高,有些方面与其他地方比提前触及到了瓶颈问题。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节能减排与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与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压力。
镇街是佛山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基层对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最直接,感受也最真切。群众对关系自身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最有发言权。有时候群众的诉求与创造可能是朴素、朴实的,却是第一手的、最真实的。尊重群众的这些创造精神,加以提炼和总结,对于党委、政府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无疑大有裨益。
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必须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要谋求大发展,就要解放思想,在工作实践中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就要求改善领导方式,虚心向基层、向群众、向实践学习。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不断为人民群众创新创业营造优良环境,把重视创新、引导创新的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需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坚持解放思想、勇于变革、勇于创新,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使开创富裕和谐佛山新局面的道路越走越宽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