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瑾 通讯员蒋涛报道:“建议各区适时、适当调整统筹标准,提高医疗费支付水平。”昨日,在佛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提出,要适当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比例。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元和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卢汉超,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林邦彦,秘书长周成志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关于我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据介绍,目前我市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279家,管理项目970多个。会议认为,物业管理法规和体制机制不健全,行政指导与监管不到位,业主自治意识不强,物业管理与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着我市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会议提出,我市要依法规范物业管理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街道、居委会的指导与监督职权,坚持新区与老区并重,提升老城区的物业管理质量。
对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会议认为,我市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提高养老保险补贴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但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不长,在建立推进保障制度过程中出现不少困难和问题。如基本医疗保险水平与社会期望落差较大,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面临“补贴水平和参保率偏低,保费收缴和股份社成员利益平衡难”的状况,社会救助体系动态管理不够规范等。又如医疗费用上涨幅度大,实际赔付率偏低的问题,以某区为例,今年上半年农村医保人均住院费用达9880元,报销的绝对额为4060.7元,平均报销比例为41.1%,仅达到省规定40%~60%的最低标准线。
会议建议,我市要通过提高医疗费支付比例和提高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健全全征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实效。
会议讨论了拟提交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会议决定,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定于2008年10月27日上午召开,时间半天。
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各工委、依法治市办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