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麦穗
现实中“重庆钉子户”事件刚唱罢,这边厢虚拟世界“网博钉子户”便紧接登场。重庆钉子户的牛劲很大程度来自人大刚通过《物权法》的支撑,“网博钉子户”的牛劲则是来自博客的主导力量——草根,即使是冒认名人,侵犯其“名字权”,但名人只是网络中的一个普通网民,“钉子户”的命运不能是名人说了算,网民的意愿和网络运营商的推波助澜成就了“钉子户”合情、合理的存在。
假如这个“网博钉子户”在现实的出版市场,冒用金先生的名字将《昆仑奴》、《新越女剑》连载出版,被金先生采用法律途径起讼,我想金先生维护其合法权益、并获得胜诉的结果是毫无悬念的。然而,当同样的事实,挪到虚拟世界的网络时,形势恰好完全颠倒,金先生不但奈“网博钉子户”不了,反而被叫嚣“不会因为金庸一句话就低头”、“不做名人博客的贞洁堂”、“我们更尊重网民的意见”。
作为旁观者,饶有兴致地目睹这一有趣的现象,想得最多的是:金庸被卷入博客风波,最大的得益者是谁?是金先生、“网博钉子户”、还是两大网络运营商“博客中国”和新浪网?
假如在“博客是草根占主导力量”为前提条件的推导下,金先生无疑处于下风。其一,即使网络也有自身一套监察体系和监管队伍,但这样一种更偏向娱乐的不伤大雅的新闻事件,估计也上不了向公安部门、宣传部门等汇报的层面;其二、在虚拟世界,尽管作者假冒了金庸的名,他也是在连载自己的作品,运营商也无法干涉;其三,“博客中国”负责人表示“我们支持金先生的声明和维护权益的行为,但是他在博客网也只是个普通网民,不能因为他说话了,我们就怎么样”。
现实世界中,这是一种强盗逻辑,但在天马行空、漫无边际的虚拟世界,却成就了最牛的钉子户。两种情形的根本对立,看似荒诞滑稽,但当与网络运营商的利益相挂钩时,就一点也不难理解。“博客中国”硬撑冒名者,为的是藉此进一步扩大自己博客的影响力,新浪网也借助此事,一扫几年来邀请金庸开博客不成的遗憾。名人不轻易露头,没想到一个冒名者、一个草根,竟能起到难能可贵的杠杆作用,名人就是这样被草根博下来的。
事件到底如何发展,金庸是否会起诉冒名者,“博客中国”是否会坚持自己所说、坚决维护冒名者的发表空间,金庸与“网博钉子户”谁会最后跑赢……我们不妨把它作为一则娱乐新闻看待,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也就足够了。
名人不轻易露头,没想到一个冒名者、一个草根,竟能起到难能可贵的杠杆作用,名人就是这样被草根博下来的。 (责任编辑:吴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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