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洪军报道:昨天,市广播电视中心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将于下月中旬拍卖佛山电视塔的塔身广告位,最低起拍价180万元每年,成功竞拍者至少要租用两年。
位于季华路的电视塔高达238米,是佛山最高建筑物,也是佛山城市标志性建筑之一。市广播电视中心总经理黄伟刚说,1996年电视塔完工时即尝试广告运作,由于受委托的广告单位缺乏经验,搁置下来至今年省运会前,都没有成功。
“省运会前,政府投入巨资,对电视塔身进行亮化工程等装修,并规定,塔身用作广告位出租。”黄伟刚称,目前电视塔每年维修管理费用约300万元,将塔身用作广告位,可减轻政府支出压力。此外,虽塔身已有亮化装置,但为省电,除重大节日外,只开部分照明设施,甚至难以满足市民休闲对电视塔广场的照明要求。塔身做广告后,可增加周围环境的亮度。
做广告会否影响电视塔正常运作?最低起拍价为何定为180万元?佛山企业有优先竞拍权吗?黄伟刚称,既然是拍卖,就是价高者得。成功竞拍方,须以环保节能的LED等高新技术做广告,并通过管理部门的有关技术论证,以及广告内容审核。起拍价是在多年来广州越秀山电视塔身广告价格最低一年的基础上,再下浮一定比例得出。
据交警等有关部门统计分析,每天经过佛山塔体四周主要干道的车流有15万辆次,人流量有70万人次,加上旅游观光的外地人流,以及每年在岭南明珠体育馆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吸引的人流,年均到达该区域的人流量在2.5亿人次以上。不过有受访的大企业估算后表示,租金加上广告制作费、电费等,总费用支出可能近千万元,是否参与竞拍,会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