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瑾 通讯员蒋涛报道:“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社会的法治理念逐步确立……”
昨天,在我市依法治市工作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动员电视电话会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林元和提出了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卢汉超主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冼瑞伦,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邦彦,市政协副主席李秀萍等参加了会议。林邦彦向与会人员传达了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
林元和对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动员讲话。他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汪洋书记在全省依法治省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建设“现代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富裕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林元和提出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各级国家机关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逐步进入法治化轨道;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机制;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社会的法治观念逐步确立,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风尚初步形成;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稳步发展,公民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他指出,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首先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同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佛山。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严格依法行政,实现行政管理法治化。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并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林元和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要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推导和“一府两院”主体作用,开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新局面。要以建设“民主法治村”为抓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必须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依法办事、村民自治”的有机统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广灵、黄少霞、徐海祥、蒋顺威、黄建丰,秘书长周成志等参加了主会场会议,各区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了各区分会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