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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

(一)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佛山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佛山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佛山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预算草案,批准佛山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票决佛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

(八)其他。

原标题: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月21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