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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 参保人在外就医可享多项便利

佛山日报讯 记者岑雪莹报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万一在外地有其他疾病需要就医,或者准妈妈们需要产检、分娩,医保怎么报销呢?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我市“在外就医”的医保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事项作出多项便民安排。

根据通知,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或临时异地就医确认变更手续,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湖北省外的已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条件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含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临时长驻(住)异地手续,从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日起生效。

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无法回我市指定医院享受产检待遇的我市女职工,可予以办理临时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其生育医疗费用核报按《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执行。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参保人可采用微信、邮箱、传真等“不见面”的办理方式办理上述业务,保障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此外,对于在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中途参保的居民身份医保参保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从符合参保条件次月起享受待遇(新生儿从出生之日起),其在疫情期间的医疗费用核报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执行,参保人在疫情期间符合政策的住院(含家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的医疗费用完成补缴手续后再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原标题: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

参保人在外就医可享多项便利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