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立法基地,有利于完善立法起草、论证、评估机制,对于推动人大地方立法工作发展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自2015年佛山获得设区的市立法权以来,佛山注重加强立法基地建设,先后与广东财经大学、佛山市法学会等单位合作成立了6个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2018年,在精简立法基地数量的基础上,与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市律师协会、佛山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开展立法基地合作事项。
五年来,佛山的立法基地充分发挥了智力支持和桥梁纽带作用,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立法建议,使法规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人民群众的需求,显著提高了佛山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水平。例如,在《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过程中,立法基地参与了立法项目征集、工作制度起草、法规草案调研论证、法规实施宣传、立法评估等地方立法全过程,通过对立法建议项目和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制度设计等内容进行深入的调研分析,作为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和审议法规草案的重要依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对于接下来继续加强立法基地建设,推进法治佛山的建设有以下建议:
一是要充分发挥立法基地智库作用。佛山现有的立法基地囊括了党校、高等院校、专业规划院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单位,所擅长专业领域也各有侧重。市人大常委会要引导各立法基地在法律信息共享、法规起草论证、立法理论研究、法治宣传教育和立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整合立法基地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三方面的专业技术资源。特别在立法理论研究方面,要配合立法基地开展有深度的、具有前瞻性的理论研究,选好一批与地方立法密切相关的重点课题,推出一批高水准的研究成果,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二是要畅通沟通协调机制。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要密切与立法基地的联系,鼓励立法基地吸收高水平的立法专家,为地方立法提供可持续的智力支持和人才储备。特别是法制工委要与立法基地多交流,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立法基地也要主动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积极开展多样化、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实现科研成果资源共享,促进我市立法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三是要探索发挥立法基地桥梁纽带作用。目前佛山有人大代表联络站700多个,几乎每个村(居)都有联络站,立法基地要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的资源,通过联络站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架起一座汇集民智、反映民意的桥梁和纽带,广泛收集地方立法信息,调动社会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
来源|佛山日报
文|陈飞鹤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科长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