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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加建建筑物,拆!高明依法强制拆除楼顶违建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谢文骏报道:昨日上午,高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城管、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美的西海岸部分业主的楼顶违建实施强制拆除。

现场可以看到,该小区11座顶层业主分别在天台加建了一到两层建筑物,并将加建的建筑与认购的住房打通,建起楼梯,原高明区城管执法局牵头联合公安、城管、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美的西海岸部分业主的楼顶违建实施强制拆除。本一层商品房变成了双层复式,甚至是三层高的楼房。走进其中,属于业主的一些床铺、衣柜等家居及部分杂物尚未搬走,而第三层的大片空地上则摆上了鲜花、绿植。

据悉,此前城管部门便接到小区住户的相关投诉。“小区楼房本身已有32层,突然加建一、两层楼,不知道会不会令整栋楼超出地基的承受力。”住户李先生说。另一住户刘小姐则认为,楼顶区域是整栋楼所有住户共同拥有的,楼顶违建明显损害了其他住户的利益,必须依法拆除。接到市民投诉后,区城管部门迅速派出执法人员开展实地调查,经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楼盘内部分顶层建筑物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属违法建设行为,需依法进行立案处理。

 工作人员正在违法建筑物内了解情况。/曹忠信摄

随后,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该楼盘11座3201房、3202房、3203房、3205房4处楼顶违法建筑依法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但违建当事人既没有在限期内完成自拆,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等规定,区城管执法局在经过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于昨日正式对上述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据统计,截至目前,楼盘内已有21套违建按照法定流程进入拆除阶段。下阶段,区城管部门还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定程序依法对没有在限期内完成自拆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拆除,由城管部门进行强制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将按造价的10%(以下)处以罚款,并依法向违建责任人追讨拆除违法建筑时所支出的费用。

事实上,今年来高明区积极开展各类违建治理工作,持续保持对违建零容忍的态度。截至七月底,区内共治理违法建设面积170.93万平方米,拆除面积119.39万平方米,拆除比例达到69.85%。其中,荷城街道尼教村已有13栋超高违法建筑完成拆除。荷城街道城管部门还针对尼教村、马宁村等地的违建自建房发出约149份整改通知书,加快推进违建整治任务。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熊程表示,过去两年多时间内,高明对违法建设始终保持重拳打击的高压态势,使得区内违建新增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接下来,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违法建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争取高质量完成全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三年行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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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台加建建筑物,拆!

高明依法强制拆除楼顶违建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