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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专项行动打击违法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斩断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迅速部署并组织专项行动,连月来严厉阻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截至10月10日,共检查全区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4间,日常检查农贸市场1605个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及大型商超2132家次。行动开展至今,暂未发现相关销售违法行为。

7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会后立即组织开展专题研究,明确分工,设置工作组,迅速部署。

紧盯市场交易行为,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对经营范围中涉及“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农贸市场进行了专项摸查行动。

行动中,该局突出关键环节,做到“五个禁止”:对于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禁止生产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各类市场进货销售,禁止餐饮企业经营食用,禁止电商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一切平台发布广告。

同时,该局对重点区内各水产品批发市场和湖北菜系、淮扬菜系、川菜系、湘菜系等餐饮店,以及烧烤夜宵店、网络订餐平台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水产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等不得采购、销售、加工来自于禁捕流域的水产品;水产制品严禁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或以此为噱头进行宣传。

此外,该局还注重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加大对“饿了么”“美团”等网络订餐平台代理商的监管力度,重点核查平台内餐饮单位菜品信息,并对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相关菜品的核查监测,严禁经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

为了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该局一方面拓宽宣传舆论途径,大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信息;另一方面,发布消费预警提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长江野生鱼”的良好氛围。

截至10月10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42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4间,日常检查农贸市场1605个次,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649家次、大型商超483家次。

禅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对生产企业、市场销售、网络交易、广告的监管力度,组织对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执法大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的督导检查、指导,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联合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合力,形成打击治理的高压态势。

原标题: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行动打击违法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紧盯市场交易 做到“五个禁止”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林晓平 通讯员王平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