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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

佛山日报讯 记者林嘉慧报道:从祖庙地铁站 C 出口出站,可以直接连通“岭南站”商场,这是佛山地铁与周边商场无缝对接带来的便利。周边物业想要接入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该怎么做?昨日,记者获悉,佛山市轨道交通局已印发《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作了相应规定,正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办法》,城市轨道交通,是指本市境内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的地铁系统、单轨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有轨电车等,由国家和省投资管理的铁路及城际轨道交通除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包括路基、轨道、隧道、高架道路(含桥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车辆段及控制中心、停车场、车辆、通信信号系统、安全设施及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而设置的其他相关设施。

《办法》还明确了今后周边物业需接入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技术要求,原则上由物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负责实施相关工程并承担相应费用,相关单位实施前应与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相关协议,接口的使用权、产权归属及维管问题需在协议中明确,接口的开通须经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审批同意,并服从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记者观察发现,在佛山地铁上,已有不少物业综合体实现了与轨道交通相连通,如广佛地铁祖庙站上盖的“岭南站”,桂城的万科广场、中海环宇城项目都基本与地铁无缝对接。《办法》还提出,周边物业需预留接入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也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技术要求,原则上由物业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向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单位申请,经市轨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实施预留,并承担相应费用,后续与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再行签订相关协议。

原标题:周边物业要接入佛山城市轨道交通该怎么做?

满足技术要求承担相应费用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