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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召开

佛山日报讯 记者冯慧雯 通讯员明宣报道:10月21日,高明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下称“《规定》”),部署高明贯彻落实意见。高明区委副书记、区长梁耀斌主持会议并讲话。

学习研讨会上,区领导蔡国富、徐觅浔、肖平、姜岳新、谢庆山等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分别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规定》谈了各自的认识体会。

会议指出,《规定》的出台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对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深化,是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长远之策、关键之举。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扎实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精神,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为高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种自觉的政治价值追求,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示范引领全区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要将发展机遇转化为发展责任、发展成果,关键是要强化党建政治保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区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体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组织动员全区干群,把高明的事办好、把高明发展好。

会议强调,全区各党委(党组)要学懂悟透、学思践悟,做到知责明责,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规定》各项要求举措落到实处,结合抓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制度意识,要强化制度遵守与执行,认真组织实施好《规定》,在学习领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上下功夫,形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严更紧更实。

原标题:高明区委(区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召开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