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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省、市管河道禁采河砂 举报属实最高奖10万元

佛山日报讯 记者谈飞洋报道:日前,佛山市水利局发布《关于划定2021年度省、市管河道河砂禁采区的公告》,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以及佛山市河道的来砂量、水情、河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继续将2021年度佛山市境内所有的省、市管河道划定为禁采区,禁采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度佛山市境内所有省管河道为西江干流、北江干流以及珠江三角洲河网区河道(包括潭洲水道、平洲水道、佛山水道、黄猄涌、陈村水道、陈村支涌、吉利涌、顺德水道、南沙涌、李家沙水道、洪奇沥水道、顺德支流、甘竹溪、东海水道、容桂水道、桂洲水道、鸡鸦水道、海洲水道);市管河道为西南涌、芦苞涌、佛山涌、水口水道、撸尾撬、珠江西航道,均为禁采区。

《公告》指出,禁采区内所有未经许可的采砂行为属违法采砂行为,市民或单位如发现违法采砂行为,可致电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其中,市水利局举报电话为0757-83353261。

据悉,《佛山市违法采砂运砂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明确,市民举报违法采砂、运砂行为属实的,可根据相应情况获得不同级别的奖励,最高奖励金额达10万元。

原标题:佛山市省、市管河道禁采河砂 举报属实最高奖10万元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