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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2月5日前须报送用水计划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高明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相关企事业单位须在2月5日前将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格电子版送到该局初审。若逾期未报,将由职能部门直接核定,超出部分将按累进加价计算。

据悉,纳入本年度高明区计划用水管理用水户名录的企事业单位共126家,其中包括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永利坚铝业有限公司、盈香生态园等区内龙头企业。它们当中,有的是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的生产企业,有的是在2017年~2019年三年间的平均用水量超过6万立方米,是高明区推动节约用水的重要对象。

高明区每年执行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就是要求这些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企业)生产、运营、运行、发展的合理用水需求,制订2021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总用水量,实现节约水资源的目标。

区住建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佛山市对这些企事业单位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用水,执行基本水价累进加价制度。超出年度计划用水的部分,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自来水费。

区住建水利局呼吁相关的非居民用水企事业单位在2月5日前填妥《佛山市非居民用水计划建议表》,并将表格电子版提供给区住建水利局水资源管理股初审;初审合格后,在2月26日前将纸质表格及相关佐证资料的盖章版送到该局审批。逾期未报计划的用水户,区住建水利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直接为其核定用水计划,超出政府核定的用水部分也要按累进加价计算水费。

据悉,近年来高明节水工作成效显著,人均综合用水量长期保持下降趋势。截至2019年底,全区万元GDP用水量36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含火核电)7立方米,与2018年的数据持平。2014年后,全区整体用水量基本平稳,节水工作成效明显。

原标题:2021年度非居民用水计划申报工作启动

2月5日前须报送用水计划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