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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试用到期后默认购买?

佛山日报讯 记者张菲菲报道:近日,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有较多消费者集中投诉某商城的“小家电365天新品试用”优惠,称试用期满后收不回退款。对于许多消费者遇到先试用后付款的陷阱,市消委会专家作出解答。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多名消费者投诉称在某网购商城的自营旗舰店上购买了一款价格为2599元的空气净化器,同时商城附赠“小家电365天新品试用”,优惠规则是商品可以试用365天,消费者不满意可以退货退款。但是,许多消费者在试用满365天后寄回商品却收不回退款,还有消费者表示退货退款的申请不受理。

据消费者提供的截图显示,退货时间并没有在购买页面明示。该消费者和客服协商后,商城提出的退货流程包括服务申请1个工作日、资料初审7个工作日、收货质检7~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质检时间上不封顶)和确认返款1~2个月。但该消费者表示,距离质检通过已经超过3个月仍未收到退款。

据了解,网购平台为了促销各出奇招,诞生先试后付的消费模式,消费者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免费试用产品,到期后退货退款。消费者在充分体验商品后再购买,这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不少消费者购买大件商品的疑虑。但仍然产生大量售后服务纠纷,如商家不受理退货退款申请,消费者在产品试用期结束后被要求购买。

市消委会律师顾问朱庆程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朱庆程强调:“在试用买卖中,消费者需要特别注意在试用期内向卖方表明是否购买的态度。”

原标题:免费试用到期后默认购买?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提醒,当心先试用后付款的陷阱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