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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环评审批改革将持续简化审批手续

佛山日报讯 记者何志勇报道:4月开始,佛山市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要求进行大幅简化。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表示,会在对新政宣传的基础上,结合高明区环评审批改革持续简化审批手续。

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从4月起实施。日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实施通知,指出此举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建设项目环评改革、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优化和规范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针对性。

具体而言,该通知明确环境影响报告表(下称“报告表”)的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要求有了大幅简化。简化后,报告表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种格式,配套两种对应的技术指南,突出不同类型评价关注重点。报告表的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引用现有生态环境部门公开数据为主,取消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等内容,并且与规划环评联动,可直接引用区域环评或规划环评成果、结论和已有现状评价数据。

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审批服务股)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报告表的制作没有明确需不需要附上专项评价、模型预测等内容,导致企业会在报告表上附带很多内容。这次通知明确以后,报告表得到了明显简化,其编制时间及编制成本都会减少。

该负责人表示,高明区生态环境部门会加大对新政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获知政策实施的同时,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为企业编制报告表提供所需的生态环境检测资料。

去年,高明区全面推行的环评审批改革,也有类似的简化措施。其中,符合各镇街区域环评报告和审查、准入要求的项目,可以调整环评文件等级。即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现只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原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现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将结合多项环评新政,持续简化审批手续,推进改革落实。

原标题:环境影响报告表本月起大幅简化  

编制时间和成本明显减少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