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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指引发布 申报补办需完善一系列手续

佛山日报讯 记者李祥锐报道:高明区部分建筑因历史原因,难以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此前,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出台相关意见,帮助化解此类矛盾。记者昨日获悉,与意见配套的工作指引已经印发,申报补办手续有了清晰指引。

根据工作指引,凡在2018年4月1日前已竣工,但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的建筑物,建设单位都可以持土地证和补办申请书(模版可在区政府网站下载)到所属镇(街道)自然资源所提出申请。区、镇两级审批机构将仔细研究企业、群众提供的申请材料,并将审批结果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申请人。

拿到同意补办的批文后,申请人还需到区住建水利局、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或西江产业新城等完善一系列手续。手续包括:工程情况登记、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消防手续、排水许可手续、人防手续、环保手续、测绘报告手续、公安门牌证明等。

申请人按上述要求完善了各部门审查意见并接受相关处罚以后,才可以持相关资料到镇(街道)自然资源所申请权籍调查,然后到所属镇(街道)的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补办不动产权证。违法建设处罚的类别和标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落实执行。

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出台的工作指引是对之前印发的《佛山市高明区妥善处理报建手续不完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补充,通过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明晰申报流程,帮助报建手续不完善的项目解决“登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指引发布

申报补办需完善一系列手续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