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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大家谈·专访|赵克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下好创新发展先手棋

专家简介:

 

赵克祥,北京大学哲学学士、法学硕士,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系原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兼职律师。中国商务部海外维权专家库国内专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培训教师、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广东省人大立法项目、广东省政法委委托项目等多项,负责《广东省版权条例》草案项目,并在《法律科学》《知识产权》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如何发挥好知识产权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如何在粤港澳大湾区中促进知识产权协作?佛山如何更好地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此,佛山日报《理论周刊》采访了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系原系主任、副教授赵克祥,为佛山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言献策。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好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是能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维持良性的平衡,这样才能切实起到鼓励创新,并兼顾公众福祉的作用。

理论周刊:习近平总书记于2020年11月30日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如何理解知识产权与创新之间的关系?

赵克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无论是知识产权制度确立的历史,还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理论基础,都为这一观点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以专利制度为例,其首先发轫于1474年的威尼斯共和国,而1623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案》则被认为是现代专利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专利制度不仅对新的发明创造提供了一定期限内的排他性保护,同时还为创新技术和工业资本的结合特别是英国工业革命,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证。

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著作权制度虽然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及科学领域具有独创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但是其发展也同创新保护之间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比如,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索尼录像机的发明使观众可以将电视节目录制下来,供其在之后方便的时候观看,华纳等公司认为索尼制造和销售录像机的行为属于帮助用户非法复制其享有版权的电视节目,构成间接侵权。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最后认定涉案录像机具有“实质性非侵权用途”,不构成侵权。这一判决使索尼录像机技术得以存续及发展,同时也使消费者得以享受到技术发展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再比如,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提供搜索、存储及链接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商是否应为其用户的直接侵犯版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问题备受关注。为此,版权司法和立法中确立了所谓的“避风港规则”,即,当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涉嫌侵犯其著作权后,可向网络服务提供商发出通知,网络服务商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的,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一规则的确立,考虑到互联网是新兴产业,从事搜索、网络存储等业务的互联网企业在产生之初,没有能力事先对用户上传的作品进行全面审查,也就无从知晓侵权事实的存在,这一规则某种程度上激励了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壮大。

另外,从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理论来看,基于功利主义的激励理论,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一种,深刻地影响着包括中国、美国等在内的各国的国内知识产权立法,以及诸如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协议等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依据该理论,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正当性就在于其通过激励个体的发明创造及创作,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科技发展及文化繁荣。从反方面来看,如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过高,超越了当下社会发展的现实,知识产权制度也有可能沦为少数人进行技术和文化垄断的工具。

因此,好的知识产权制度,应该是能够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维持良性的平衡,这样才能切实起到鼓励创新,并兼顾公众福祉的作用。

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支撑引领创新发展?

知识产权“创造”的目的在于“运用”,束之高阁的知识产权,不但不能实现并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而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及其他不良影响。

理论周刊: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在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中,应该如何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赵克祥: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就是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这其中,知识产权创造是基础,而知识产权创造的目的是为了运用。

佛山作为制造业大市,拥有众多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业,政府应通过相关产业政策,鼓励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自身加大新技术研发的投入,切实提升其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并鼓励和帮助发明创造人积极进行国内和国际的专利申请以及专利布局,为将来专利产品能够占得市场先机奠定基础。

应该看到,知识产权“创造”的目的在于“运用”,束之高阁的知识产权,不但不能实现并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而可能造成资源浪费及其他不良影响。当下是数字化技术时代,新技术的更迭周期越来越短,任何知识产权都具有保护期限性,一项专利技术若是不能及时转化成生产力,则可能要么被淘汰,要么进入到公有领域,成为公共产品,权利人最终无法实现相应的财产收益。为此,政府应在高校、科研院所这些知识产权创造力旺盛的机构同企业之间达成科研成果转化协议方面,积极牵线搭桥,构建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交易的平台;同时注意对那些应用价值不高的“垃圾专利”,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杜绝一切形式的政府扶植。

商标也类似,我国《商标法》中有所谓的“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可撤销”的规定,也意在鼓励商标权人积极运用其商标权,而打击那些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抢注”或者“囤积”商标行为。佛山拥有像“美的”“海天酱油”等一大批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如何通过市场形成的或者政府建构的相关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交易平台,使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是知识产权运用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没有严格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积极性就无法得到保障。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行的是行政和司法“双轨制”。最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增加了著作权主管部门在侵权查处中询问当事人、调查违法行为、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以及查封、扣押有关场所和物品等职权。与纠纷的司法解决途径相比,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更加高效、快捷和经济。但不可否认,司法是任何民事纠纷最后的、也是最权威的解决途径。相对应地,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在发挥纠纷解决高效、经济优势的同时,应恰当运用法律所赋予的对侵权行为的调查及处罚职权,厘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的边界,严格掌握知识产权侵权判定标准,尽量避免所作出的行政决定同法院将来相关的司法判决发生冲突,并注重平衡知识产权保护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协作的着力点在哪?

佛山应充分利用香港的独特资源,并同广深的定位相配合,发挥自身优势,力争成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同时力促佛山成为区域版权交易中心。

理论周刊:佛山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与广州携手建设广佛极点,要如何通过跨区域协作,用好知识产权这把“金梭子”穿针引线,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

赵克祥:粤港澳大湾区虽然地理面积才5.6万平方公里,但就法律体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而言,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既有的“湾区”所不能比拟的,比如旧金山湾区、东京湾区等,都处于单一法律体系规范之下。众所周知,香港特区法律承袭了英国普通法系传统,判例法是其重要法源,而澳门特区则深受葡萄牙法律影响,具有鲜明的欧洲大陆法系成文法特征,葡萄牙语至今还是其法律文件的官方语言之一。粤,也就是广东,当然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广东省的地方性法规,具有不同于港、澳特区的法律传统和制度,在行政执法及司法体系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因此,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机制的建立,首先应加强对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法律的研究,包括鼓励学术上的比较研究、活络学术交流活动及联合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等。

随着粤港澳三地相关知识产权层面的合作不断深入,包括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粤港澳版权登记大厅等措施得以顺利推进。佛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随着广佛城市一体化的发展,迎来了大湾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佛山应加强同粤港澳三地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之间的联系,弥补自身在高教科研资源方面的短板,聚焦最新的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充分利用香港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以及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并同广州作为国际商贸中心、科技教育文化中心以及深圳作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定位相配合,切实发挥佛山在制造业方面的优势,力争成为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同时要充分利用佛山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在版权保护方面累积的先进经验,力促佛山成为区域版权交易中心。

怎样提高版权对产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作品从创作完成到产生经济价值,特别是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中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政府在其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主要体现为对特定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以及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力度。

理论周刊:对于佛山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特别是提高版权对产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您有什么建议?

赵克祥:著作权即版权,其客体涵盖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类型。著作权保护的“审美非歧视原则”决定了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作者范围上,都要较专利或商标要更多、更加广泛,特别是互联网时代以及数字化技术的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文学、音乐及视听作品创作,方兴未艾。然而作品从创作完成到产生经济价值,特别是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中间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需要政府在其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主要体现为对特定产业发展的政策引导以及加大对版权保护的力度。

一方面,就佛山发展版权特色产业而言,首先,应加强对陶艺、剪纸及灯色等佛山民间文学艺术资源版权保护现状的调研,制订可行的相关产业的版权保护战略。虽然国务院相关保护条例尚未出台,但我国《著作权法》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态度是明确的,国内外也有相关判例可资借鉴。其次,通过保护那些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且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实用艺术品的版权,促进制陶业、时装及家具设计行业的创新发展,提高版权对产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最后,以影视作品版权保护为核心,积极推进影视作品周边产品的商业开发,形成佛山特色的影视全产业链。影视作品不仅仅可以为制片者及创作者带来版权收益,更可以通过影视作品周边产品的商业开发,诸如设计、生产影视(动画)角色公仔玩具、纪念品、开发同题材电子游戏形成新的版权资源,并可将典型影视拍摄场景开发旅游观光。

对于上述特色产业中的优秀版权作品,政府应积极引导其进行产业转化,并在条件具备时,构建或完善版权交易平台,为优秀版权作品的产业化提供便利条件。

另一方面,切实加大版权保护的力度是提高版权对产业经济发展贡献率的保障。版权创造倾注了权利人的心血和智慧,若是版权保护不力,不仅会挫伤创作者的积极性,也会给相关产业造成负面影响。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版权属于广东一家企业,结果被人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根据电影中美术作品制作了相关制品进行销售,这不仅侵蚀了权利人将动漫形象进行商业开发获利的机会,更会打击整个动漫产业的发展。前面提到,我国版权实行“行政”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实践中,应注意保持版权侵权行政执法及司法判决标准的一致性。同时,版权保护也要因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将重点放在互联网领域的侵权案件上。随着6月1日新《著作权法》的实施,对于版权侵权的惩罚力度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这无疑会为版权经济的发展注入一剂强心针。

原标题:高端访谈|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系原系主任赵克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下好创新发展先手棋

来源|佛山日报

统筹|记者刘蓉

文|记者黄碧云

制图|杨晓旋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