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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装修消费有纠纷 联动机制助维权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志业 通讯员叶少红报道:近日,高明广告装饰协会与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了一宗市民与装修公司的装修消费维权投诉纠纷,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本次消费维权纠纷是“百所联百会”机制启动后处理的首宗纠纷。6月20日,市民潘某就家装问题和广东某豪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高明荷城分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报价后,潘某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交付1万元装修定金,同时要求某豪公司尽快出装修设计效果图。

6月28日,某豪公司通知潘某前来看设计效果图,潘某回复说之后再看。6月30日,潘某说因个人原因设计效果图不用看了,同时要求退单退款。7月2日,某豪公司回复潘某,公司已经出了效果图,产生了实际成本,因此不能退款。7月14日,潘某到高明广告装饰协会消费维权站投诉,经审议,工作人员认为该事件符合立案条件,随后予以立案。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区司法局供图

高明广告装饰协会是早前“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的签约协会之一。为了更好地解决该纠纷,协会按照“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联合司法结对单位广东利衡律师事务所共同处理这一消费维权纠纷。

近日,协会组织消费者潘某和某豪公司负责人面对面商讨解决方案。经过律师和协会工作人员细致耐心的调解,最终确定由某豪公司退回部分装修款项给潘某的解决方案,双方签订不再继续追究调解协议书,避免矛盾再次出现。

7月底,高明区司法局、高明区工商联联合举行“百所联百会”签约活动,区内6家律师事务所及6家商协会一对一签约,落实“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

按照“百所联百会”的工作机制,签约的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商会将建立日常联络和信息交流机制,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联合调研,并为工商联、商会建设专门的法律维权服务工作机构,由专人负责协助工商联、商会做好会员企业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权益维护、纠纷调解等工作。

“该纠纷的顺利调解,充分体现了‘百所联百会’机制的资源对接优势,机制的落实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商素养,提高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能力。”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司法局将继续利用该机制,促进区内各商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对接,通过聚焦行业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发挥律师事务所的专业优势,助力高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装修消费有纠纷 联动机制助维权

高明建立“百所联百会”工作机制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