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宁惠军同志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宁惠军同志为佛山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胡志超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陈小坚同志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陈小坚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棣邦同志的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编辑|何欣鸿
市人大常委会决定:
任命宁惠军同志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宁惠军同志为佛山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胡志超同志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陈小坚同志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陈小坚同志的佛山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棣邦同志的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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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