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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8月24日下午,顺德区教育局召开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会议,解读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发布《顺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动员部署全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通知》指出,全区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通知》明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开展课后服务,确保下午课后服务托管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时,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切实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实行弹性离校机制,但不得强制有自主学习需求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

《通知》明确,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午休及下午课后服务,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寄宿学校)100%开展下午课后服务,各学校要保证不少于1学时用于基本托管服务,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尤其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剩余时间各学校要结合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积极开发设置多种课后服务项目。值得注意的是,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新课。

《通知》要求,学校是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主体,校内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社会机构的课程或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的服务,但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

原标题:顺德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校内课后服务“5+2”模式

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