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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深化依法治市实践:良法善治 助推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8月26日,佛山市委通报表彰一批佛山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鼓励社会各界为全面实现法治佛山建设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近年来,佛山紧紧围绕《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化依法治市实践,层层压实各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领域多项工作走在全省甚至全国前列:在2016-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四次获得优秀等次,佛山市荣获第六届社会治理创新论坛“2020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城市”奖、《法治化营商环境“佛山模式”》案例入选《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汇编》,“一门式一网式”改革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南海、顺德、三水被授予“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0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述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全覆盖……一系列法治建设的扎实成果,成为托起法治佛山的坚固基石。

推进“放管服”改革

提升依法行政质效

在佛山迈向高质量发展的进阶路上,法治思维与改革总是相伴而行。

2020年4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围绕省委镇街体制改革精神、职能部门任务分工、管理职权依法合理下放、改革在镇街有效落地等关键问题和工作铺排进行研讨,并建立起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吹响“向基层放权”的号角,既要“接得住”,又要“管得好”。

一组数据显示出此番改革的决心。据统计,市向区累计下放2203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区向镇(街道)下放46673项许可、执法、公共服务事项。审批事项精简率超过50%,全市85%以上事项和99.5%以上业务均下沉到区、镇(街道)办理。

简政放权的另一亮点是向市场放权,实干托底为市场主体减负。其中,佛山在全省率先推出《保障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容错制度》,先后出台两批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清单,对市场主体首次发生的57种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于处罚;大幅减税降费,累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超过630亿元。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组织律师走进企业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市司法局供图

在规范“管”方面,市市场监管局创新采用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技术进行市场主体风险的高精准预测研判,在全国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监管模式,去年,该模式入选国务院办公厅推介的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不仅是全国10个经验做法中唯一的地级市经验项目,也是唯一涉及“管”的经验项目。

此外,佛山布设1246台“24小时”自助终端机,90多个事项通过自助终端随时办,941个事项实现区内通办、160个事项市内通办、168个事项广州佛山两市通办,在全国双线实现珠三角9市和港澳“湾区通办”。“四个一”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全过程监管,审批时间压缩70%。

推动司法公正

加强政法系统建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佛山政法系统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一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组织建设,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在关乎群众司法获得感的民生大小事上着力下功夫。

在法院系统,构建了以“司法责任制6大体系+综合配套改革5大机制+特色工作4大项目”为核心的改革体系,稳步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通过深化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及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组建6个“1+1+2+N”专门速裁团队,将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11.72天。

在检察系统,针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组建专门办案机构,设立全省首个市级公益诉讼专项基金账户,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622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及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近8000万元,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生态有机结合。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组建民企法律服务小分队,成立检察官宣讲团,向全市民营企业提供菜单式、定制化的法治宣讲服务。

在公安系统,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暴力、多发性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其中,公安机关持续开展飓风专案打击,“破小案”工作经验受到公安部肯定。全国公安机关“破小案保民生”现场会在佛山召开。

司法行政系统则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建立健全“1+1+1+1”工作队伍模式,建成市、区、镇(街)三级联通的社区矫正远程督察系统,打好整治安全隐患、强化警察直接管理和规范现场管理“三大攻坚战”。

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7月20日,市司法局发布《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调解协会佛山市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与公证对接机制的通知》,出台完善调解与公证对接机制工作意见,在全省首创公证调解工作机制。

这是佛山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近年来,佛山将“调解先行”的理念穿插于各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通过推进警调、访调、诉调、检调“四个对接”,开展线上“网格+调解”、线下“接待+调解”工作模式。

比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调解协会,率先在市、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老兵调解工作室和法援工作站;实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五区全覆盖,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基层法院全覆盖,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五区全覆盖,“访调”“诉调”“警调”对接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向镇(街)下沉等。

在公共法律服务补给上,佛山推出互联网公证、周末公证、24小时预约公证等便民惠民措施,先后成立全省首家备案制公证处、首家合作制公证处,为公证体制改革探路。为做好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佛山在全省率先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投入100万元,委托20家律师所为200家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500多家民营企业免费出具《法治体检报告》,提出法律建议意见近百条。

同时,佛山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全民普法、精准普法、智慧普法、公益普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履职报告评议“回头看”活动,率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育品类、提品质、创品牌”工作,组织开展两届国家宪法周暨法治文化节、“法者荣耀”民法典专题学法挑战赛等品牌项目。

原标题:佛山深化依法治市实践:良法善治 助推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来源|佛山日报

文|记者王旖荻 通讯员佛司宣

编辑|何欣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