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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推出基层减负措施“升级版” 20条减负措施激发干事热情

佛山日报讯 记者黎翠怡报道:记者10月12日从高明区委办获悉,《佛山市高明区关于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已经正式印发,分为5个部分20条减负措施,靶向聚焦解决突出的形式主义问题,进一步深化全区为基层减负松绑、赋能增效工作,让基层负担减下去,让干事热情扬起来。

当前,高明面临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落地、“双区”建设等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全区干部职工正在加快建设现代化“三新”城市,全力打造全市高质量发展新引擎,迫切需要推动基层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

为此,今年以来,高明先后召开基层减负工作座谈会,开展实地调研座谈等活动,进一步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区委政研室(区委改革办)牵头起草文件,并经过多次研讨、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最后审核后形成《措施》文件的终稿。

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内,群众在窗口办事。/佛山日报记者洪海摄

《措施》主要分为持续压减会议文件数量、加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统筹整合和精简力度、优化区级绩效考核体系、强化为镇(街道)及村(社区)减负力度、健全完善为基层减负的保障机制五大部分,合计出台20条减负措施。

《措施》对于高明存在的顽瘴痼疾,通过创新工作举措予以破解。例如,针对基层反映区直部门多头督查检查问题,建立督检考事项征询反馈机制,对经核实未经审批或备案的督检考事项,可不予接受; 针对部分单位滥用OA 行政导航问题,创新建立总量控制机制,合理限定各单位全年OA行政导航使用总量,倒逼各单位真正将行政导航使用在刀刃上。

《措施》紧紧围绕当前高明区基层干部群众因形式主义问题导致工作负担方面感受最深的突出痛点,精准制定举措,力争尽快让基层干部职工感受到减负成效。《措施》着力提升具体举措的可操作性,不作过多方向性、原则性阐述,而是清晰划出“应为”和“禁止”的界限,明晰具体标准和要求。

同时,《措施》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避免减负措施与上级相关工作要求出现冲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统筹处理好减负与担当、松绑与增效的关系,克服“一刀切”和绝对化倾向,持续把高明区基层减负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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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减负措施激发干事热情